法律的重锤

【大纪元4月27日讯】喜接“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悉尼国际刑事法庭”公告,该法庭于2005年8月19日开庭受理了我们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中共610办公室犯有反人类罪行一案,并按严格的法庭程序,进行了立案审查,传票送达的过程,还通过震撼人心的法庭诉讼、激烈的法庭辩论和严肃的法庭审理等四次开庭。

于2006年1月21日由陪审团投票,一致做出了江泽民等被告犯有反人类罪行的裁决。2006年4月29日将再次开庭,公开宣判。这将是一记法律的重锤,牢牢地把案犯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及610办公室钉在人类历史的耻辱柱上。

可以想像法庭的判决将把被告的一系列反人类罪行昭示天下还原这些专制魔王杀戮法轮功学员灭绝人性的道德良知,以及反宇宙、反人类的真实面目,对那些至今还对中共恶党报有幻想,甚至助纣为虐的各色人等,无疑也将是促其猛醒的一记重锤,免得只顾眼前利益,与邪魔共午,稀里糊涂地成为中共的殉葬品。

其实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及其帮凶的诉讼案,已遍及全球20多个国家,可以说风起云涌,是二战后规模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已使中共江泽民集团处于四面楚歌的境地。因为它们的罪行已经触犯了大部分文明国家的法律。换言之,许多国家都有法律可以惩治这种违反人权普世价值的反人类罪行。

正因为如此,中共江罗集团,千方百计地阻挠这些诉讼案的顺利进行,它们使用政治,外交、武力威胁,特别是经济利诱,金钱收买等各种卑鄙手段,驱使那些正气不足,受中共蒙骗,见利忘义,不顾自由、民主和人权等立国之本原则的人,明里暗里为它们服务。

使那些昏庸的政要不惜以政府的名义去干涉司法独立。而口称司法独立的人,则听命于行政干予,挖空心思为诉讼案设置障碍,或拒绝受理或一再拖延,甚至托辞误判,因一已之私,无视法律的严肃性,使法律天平向罪犯方面倾斜。

以美国芝加哥案为例,在中共的压力下,美国的司法部要求法院给予江泽民司法上的豁免权,而否决诉讼,尽管司法部代表美国政府承认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残酷的、应该被制止的。

究其原因,是中共网站曾刊出一篇旨在阻止芝加哥案的造谣文章,说是布什总统因出兵伊拉克在出访加拿大时被起诉,面对这虚假的新闻,世界众多主流媒体,并没像今天面对明慧网和大纪元揭露中共苏家屯死亡集中营活摘器官焚尸法轮功学员那样保持沉默,等待证据,而是争先恐后的转载,肆意炒作,结果落入中共陷阱。

吓得美国政府担心布什总统真的会在海外遭到司法报复,从而做出了对诉江案横加干予的蠢事。堂堂美国偌大政治家,真叫越活越糊涂,竟然把布什和江泽民等同起来!而且罔顾了美国宪法维护人权和司法正义的精神。

在其它国家也不乏类似情况,就以澳洲为例,今年3月7日澳洲公民章翠英女士在纽省高等法院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她起诉江泽民、罗干等被告一案的最新动向,自由记者理查、思萨宝向媒体公布了通过自由资迅条例,从外交部得到的一些档案中,显示出在中共的左右下,澳洲外交部有意不发送传票,而拖延诉讼案审理。

这些资料还验证了陈用林指证外交部在中共的压力下,给中方提供帮助的真实性,仅从已得到的这些外交部的电子邮件和坎培拉给北京的官方电报和律政部的信中,可以看出,中共使用恐吓手段向澳洲政府施压,要求回绝一个澳洲公民的诉讼权力,而澳洲外交部没有坚持原则,却在有意施延该案的受理,并一再帮中共出主意,让中共安排私人律师进行庇护等地。

自2003年以来,外交部8次把诉江案进展通报给中共当局,并许诺“澳洲政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一切可能确保此案不会成为影响双边关系的一个问题”果真,外交部在中共的压力下,故意使传票过期,3月13日原告章翠英要求法庭向澳洲外交部签发送达传票的强制令和延长传票的有效期。但法庭却步美国后尘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为由予以拒绝,实际上是使澳洲蒙羞,使人类蒙羞,却阻挡不了天灭中共的步伐和江泽民下无间地狱的惩罚。

中共江罗集团对悉尼国际法庭的成立,及对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等被告反人类罪行一案的审理,更是惊恐万状,极尽破坏之能事,去年12月17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后,18日凌晨2点,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就在北京召开政法委紧急会议,说因罗干在国外不能回来,委托他来主持,说刚结束的政治局会议主要讨论了审判共产党悉尼国际法庭事件,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各地效仿,会对我们党的事业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

并说江泽民同志专门写信给政治局提醒全党注意,中央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法庭的进一步活动,工作要做细,要针对每一个原告人、证人、陪审员和辩护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工作,被告江泽民在信中气急败坏地说:“我们这样强大的党、这样强大的国力,都不能阻止所谓的悉尼国际法庭的倒行逆驶,这是为什么?希望引起全党的深思,”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共末日疯狂,它已经把魔爪伸向海外。也说明悉尼国际法庭的宣判事关重大,非同小可。

可见悉尼国际法庭的运作,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司法业务问题,而是一场正邪大战,所以袁鸿冰教大法官在回答记者关于任命国际法庭法官标准的提问时说:第一,有对现代法的精神的充分的理解;第二,有从事法学研究或者法律工作比较深厚和经验;第三,有勇气来主持法的正义,有坚持人类良知的理性和勇气“这是非常中肯的。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否构成国际司法权管辖的反人类罪行拷问着每一个人的良知,拷问着每一个媒体的良知,尤其拷问律师和法官的良知,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需要有道德良知的人去守护,法平如水,法似天平,法不阿贵,法与特权水火不容,需要有正念、正气、不惧邪恶的人去执掌。所以是非常崇高的,也是有献身精神的。

女士们、先生们、特别是法律界的朋友们:如果面对中共长达7年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面对灭绝人性的苏家屯式的死亡集中营,面对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地讲真相的善举,你还要“等待证据”,而拒绝谴责中共,拒绝法办中共邪党和恶人,就请你于4月29日去出席悉尼国际法庭的宣判,让法律的重锤撞开你那被中共蒙蔽的心扉,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免做中共的陪葬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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