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六四死难者家属获经济补助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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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采访报导)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于成都遇难的周国聪的家人,最近获得地方政府困难补助金,这是中国六四死难者首次获得相关的补助。

1989年6月6日,十七岁的周国聪,在四川成都的拘留所中死亡。周国聪的家人为此长期上访,要求调查他死亡的真相和获得赔偿。《路透社》报导说,最近成都有关当局批准发给周国聪家人七万元人民币的“困难补助”,这是所有中国六四死难者家属中,第一个获得变相赔偿的案例。

《美联社》在报导这一事件的时候,引用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天安门母亲群体代表人物丁子霖的话说,在天安门母亲一百八十多人的群体中,并没有周国聪家人的名字,周国聪的家人也没有和天安门母亲群体联络过。

中国仁之泉工作室发言人,目前暂时居住在云南的赵昕表示,周国聪家人获得的补偿,并非正式的官方赔偿,而是一种变相的补贴。

赵昕:“这是第一起在中国国内通过一种变通的办法,获得了一些赔偿和补偿的案例。这案子非常特殊,一方面他当时非常年青;第二,他的父母亲坚持的锲而不舍的进行控诉、进行上访、进行告状,要求赔偿等等,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藉拆迁的时候,政府就跟他们谈判说,额外的在他们拆迁赔偿之外,再给他们七、八万钱,当然这赔偿还是一种变通的办法,还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办法,还不是一种国家赔偿。”

赵昕认为,周国聪家人获得补助,只是一个个案,但他相信这样的个案在中国具有普遍性,说明中共政权内部的许多官员对六四受难者群体持同情态度。

赵昕:“这个案子应该说是很特殊的个案,但这正好说明在中国,不管是中国共产党还是中国的执政当局也好,它并不是鐡板一块,很多人有自己独立的思维,很多官员、很多共产党员都有他自己独立思维和独立判断的,他有他的良心和责任感的,心里面也充满了同情、充满了关怀,他们也愿意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通过一种变通的办法来使六四的受难者获得一些合理的赔偿。”

原中国人权主席,现任中国人权执行理事的刘青则表示,周国聪的案件并不能说明中共政权针对六四事件定性的态度和政策有任何转变。

刘青:“我想这件事情只能做为个别事例来看待,在中国目前的政治情况下,没有可能对六四问题进行处理,更不可能进行赔偿,这种决定只能是中共中央才能作出的,地方的个别事例并不带有政治上的意义。”

刘青解释说,1989年,周国聪是被成都警方拘捕之后,死于拘留所内的,所以即使地方当局对他的家人进行补助,或许可以解释成对警方不当行为的变相纠正,而非对整个六四事件的政策有所转变。

刘青也担心,周国聪家人获得补助的消息被广泛报导之后,有关的地方官员会受到北京方面的追究,导致其他各地的官员不敢再对六四遇难者进行各种方式的经济补贴。他认为,从事件的后续发展,应该可以逐渐看出北京最高当局对六四事件的真实政策走向。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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