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交保 司法史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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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刘志原/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传出一桩“口袋有多少,就多少交保”的奇闻,同时创下我国司法界最低交保金纪录。这名幸运被告李永昇掏遍口袋,纸钞和铜板凑起来也只有300元,没想到法官真的裁定300元交保,他喜出望外,立刻缴钱走人。

本案承办检察官原本谕知5万元交保,因李永昇觅保无着,只好向院方声请羁押,等到得知法官以300元裁定被告交保,这位检察官虽不可置信,但表示不方便评论。

本案裁定法官沈君玲说,检察官原本也不想押李永昇,加上被告自行到案,已向检察官交代行踪,没必要羁押。而被告身上连同零钱只有300元,被告说会设法筹钱,将请朋友专程从南部送上来,她考量后,改以裁定同意300元交保。

检方难置信 法警开眼界

当北院值班法警在黑板上写下交保金“参佰元”时,一旁资深法警嘀咕:“法警干了大半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少的交保金,今天是大开眼界。”

李永昇是一名涉卖假发票帮忙厂商逃漏税的伪造文书被告,因传唤屡未到庭被通缉,被告上周五自行到案,检方衡酌刑责不重,但被告之前传唤不到,裁定5万元交保。岂知被告说身上没钱,检方因此声押,案由值班法官沈君玲审理。

声押庭上,沈君玲认为不需羁押,问李某身上有多少钱?李掏出2张百元钞,以及一些硬币,加上来共300元,法官最后裁定300元交保。

李永昇完成交保手续,时值深夜,他来时法警没见到他有交通工具,如今身上“交通费没了”,只见他的身影很快消逝在北院门前,不知最后是如何离去。

胡洪九1.5亿交保金 史上最高

〔记者刘志原、赖仁中/台北报导〕台北地院法官沈君玲裁定被告李永昇300元交保,写下历来最低交保金额纪录,目前我国交保金最高纪录是太平洋电线电缆公司掏空案被告胡洪九的1亿5000万元。

胡洪九交保金额是由北院刑二庭吴孟良审判长、法官苏嘉丰、雷淑雯合议裁定,巧合的是沈君玲也是刑二庭成员,最高及最低纪录均由北院刑二庭创下。

胡洪九是太电前财务长,他被控掏空太电逾10亿元,已遭起诉,该案金额庞大,闹得沸沸扬扬,目前全案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叶素菲8000万 第二高

次于胡洪九的史上第二高交保纪录,同样是国人熟知的博达公司掏空案被告叶素菲,检方认为她是重大经济案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定8000万元交保。

再接下来名列第三的知名被告刘泰英,则是6000万元交保,这件裁定案原是当时的最高纪录,后来才被胡、叶打破。

一般来说,司法机构交保金额多在万元以上,偶尔一些小案,如偷的东西价值不高,会出现数千元交保数额,但罕闻千元以下的交保金,500元以下更是闻所未闻。

离谱交保 不如责付或限制住居

记者孙友廉/特稿

台北地方法院一名法官裁定被告300元交保;部分法界人士认为,300元对被告不痛不痒,这种交保金过于离谱,若法官认为被告没钱、自行到案又已交代行踪等,应可采取责付或限制住居等其他方式,比300元交保更有意义。

检察官、法官讯问被告后,通常会考量所犯是否属重罪?有无逃亡之虞?是否可能湮灭事证或勾串证人等来决定羁押、禁止会面通信或交保等其他处分措施。若检察官、法官顾及没有羁押被告的必要,自可裁定被告交保、责付(交给某人看管约束 )或限制住居等强制处分。这些处分都是希望刑事诉讼过程间,促使被告随传随到的一种手段。

交保案件中,如若被告表示没有现金,也可声请暂不须交钱,仅须签立书面保证书的店铺保、人保等来代替,不过当被告仍弃保潜逃时,法院就可依保证书向店铺、保证人要求缴纳该笔交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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