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政绩工程”危害甚烈

(大陆)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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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讯】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风靡中国大陆,形成权贵经济,为害甚烈,必须进行专项治理。

“政绩工程”是掠夺性权贵经济

政绩工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太大,已经形成权贵经济。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中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百分之三十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四千亿到五千亿元。各种各样的政绩工程都有可能为一些地方官员中饱私囊铺平道路,形成典型的权贵经济。政绩工程主导型经济在少数地方已经演变成典型的双向掠夺经济:一方面是掠夺自然资源,大量圈地却抛荒无数,工厂竣工之时即是停工之日,土地价值无法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另一方面则是对普通百姓的掠夺,野蛮征地、野蛮拆迁已成为社会基层最主要的矛盾。早在二00三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就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二万亿元的损失。”这种慷国家、百姓和子孙后代之慨,谋小集团私利的权力资本化行为,在制造出虚幻的GDP的同时,无疑也在给中国的未来埋下定时炸弹:腐败、低效、贫富差距拉大、资源与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土地和其他各种资源的闲置浪费等等。这些触目惊心的现实,已经酿成严重的社会危机。

这些年,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几乎都在热衷于搞投资损耗极大、华而不实的各类政绩工程。近几年来媒体曝光的典型事例层山不穷。一个县级市的广场竟然只比天安门广场小三平方米;一个乡镇的办公楼居然同天安门相似。发达地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贫困地区也在搞。西部某贫困市二00三年八月刚投巨资建成的广场,因新来的领导认为标准不高,二00五年十月中旬又扖掉地面彩砖重新建设,新建设总投资达一千多万元。

现在对政绩工程,还有种种歪理为其辩护:一是“交学费”;二是“个人没装腰包”;三是“出发点是好的”。这些歪理助长了政绩工程的蔓延,一些地方官员把太多的心思和工夫用在塑造自己的形象上,把工作变成了装腔作势的“作秀”,把任期内的政绩工程当成升官晋级的敲门砖。轰轰烈烈上项目、凄凄惨惨收场子。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人升了官,损失的是国家、集体和老百姓的利益。

事实上政绩工程同腐败是“儿女亲家”。政绩工程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土壤和条件,腐败分子大多是搞政绩工程的高手。如王怀忠在安徽省阜阳市主政期间,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透支了阜阳市至少十年的财力!

政绩工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如此巨大的损失,其普遍性又是那么严重,实在难以忍受!

治理“政绩工程”需有方

政绩工程有它自身的特殊性,不同于对其他领域的专项治理那样单一,需要综合治理才行。

首先,政绩工程是地方政府的任期制度逼出来的。他们为官一任、主政一方,按法律规定任期也不过五年,有的一两年就变换位置。要在短时间内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谈何容易。于是,急功近利地大搞政绩工程便成了获得“政绩”的首选。因此,要对政绩工程进行专项治理,首先要对地方政府官员任期制度进行改革。

其次,不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诱导出政绩工程。搞政绩工程的人,能受到表扬,得到晋升,虚假政绩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捞取政治资本的重要载体。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这种心态的引导下,花纳税人的钱大兴土木为自己青云直上铺路架桥也就不足为奇了。

面对层出不穷、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曾经有学者提出要反思我们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机制,这是一个颇为中肯的建议。事实上,正是不够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才让越来越多的官员在畸形政绩观的引导下热衷于政绩工程。只有当教育、医疗、住房等事关百姓利益的“政绩”成为上级考察一个地方工作成就的重点时,对政绩工程的专项治理,才能见到成效,形象工程才会有寿终正寝的一天。

再次,问责制的不到位助长了政绩工程的蔓延。要杜绝“形象工程”,就必须加大问责制的力度,釜底抽薪,也就是要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人不仅不能从“形象工程”中得到好处,还要为之付出“代价”──当“代价”或曰“成本”高到不但邀不了功请不了赏,还要身败名裂时,那么恐怕谁逼他也不会去做了。靠什么搞高“成本”?就是要认真落实“问责制”,这才是治本之策。

转自《争鸣》2006年7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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