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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野溪游泳违法 北县开出首张劝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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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十八日电)台北县三峡大豹溪为危险水域,每年都有溺毙的遗憾事件。县政府消防局、警察局、建设局及法制室今天下午前往会勘,对一位正在溪中游泳的民众开出劝导单,柔性劝导离开危险水域。不过,对戏水民众开罚,涉及许多法令与民众观感,县府将检讨开罚时机,并与民众沟通,避免误解。

建设局观光技术课课长陈耀川表示,根据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规定,民众不能在大豹溪内从事游泳活动,违反规定者,第一次会先开劝导单,屡劝不听的话,最高可处以新台币五千至两万五千元罚款。

至于跳水,同样也是禁止的行为,他说,罚钱事小,千万不要因一时好玩,发生意外可是得不偿失。

这次是台北县府首度对泳客开出劝导单。陈耀川表示,大豹溪流域仍处于封溪阶段,民众依法不得从事钓鱼活动,违者最高可处以五万到十五万元的罚款。

消防局灾害抢救课课长陈国忠说,为了溺水意外发生,消防局救溺志工从今年五月起,在大豹溪沿岸共设置三十二个救生站,每周六、周日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驻守在易发生事故地点,发生事故概率相对于平常日来得少。

今天非假日,大豹溪沿岸游客不多,但东眼桥下仍可看到烤肉及戏水的民众。为了安全起见,建设局人员规劝正在溪中的泳客离开溪水,并开出第一张劝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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