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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工案 高市议员忧贿选 警方:依法查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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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二十六日电)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事件”一审宣判涉案人无罪。民进党高雄市议员林莹蓉等人今天强调这个案例非终极判决,呼吁警方在查察贿选时,不能以此判例让收受或发放走路工的人享有豁免权,以免民众触法受害。

民进党市议员林莹蓉、郑光峰及林武忠三人在上午的市政总质询时间针对“走路工事件”质疑司法判决有问题。郑光峰认为如果民众收受五百元“走路工”,而走路工又被视为劳务费就涉及所得税的问题,要求税捐处长依法追究。

林莹蓉表示,黄俊英阵营去年动员造势发放走路工事件,高雄地方法院二十三日宣判涉案人无罪,认为发放走路工为劳务工资,非买票行为,她忧心这样的判决是给民众做错误示范,将冲击到警方查贿的执行力,也会造成明年选举贿选更猖獗。

她说,从司法院网站资料显示,历年最高法院就发放走工违反选罢法的判决有数十件,各级地方法院类似判决更多,包括走路工、茶水费、误餐费或是其他名目的现金、礼券、提货单、票据都被判定是贿选,警方的查贿都依据法务部这个标准来执行,唯独古锌酩的判决混淆了法务部查贿标准,她质疑警方未来要如何查缉贿选。

警察局长蔡俊章表示,警方会依据检察官的认定配合办案,如果有上述情节,警方会依法将涉案人送地检署查办。

林莹容表示,涉案人古锌酩“走路工”一审被判无罪,并非终极判决,盼警方不要视为判例,以免让无辜民众成为受害人;她还要求警方加强宣导收受或发放五百元走路工的民众,无法因此案享有豁免权。

林武忠表示,古锌酩等涉嫌走路工案,一审被判决无罪是在鼓励大家选举买票撒钱,他担心明年选举买票事件会更多,并冲击干净选风,呼吁警方认真查办贿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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