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银行女襄理盗领存款 判刑四年并钜额罚金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二十八日电)在台中市一家银行分行担任襄理的陈姓女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刻或盗用银行定期存款客户的印章,盗领新台币一亿八千多万元存款,用以偿还赌债。此一背信行为最近被台中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自首获减刑),并科罚金五千万元。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调查,陈姓女子于2002年至2006年间,在一家银行位于台中市的分行担任襄理,她因沈迷赌博而积欠大批赌债,为了还债,竟铤而走险盗领客户存款还债。

这名陈姓女子盗刻或盗用银行定期存款户的印章,私下予以盖用而领取存款,再转账到债主的账户偿还债务。检方追查出陈姓女襄理共计盗领一亿八千多万元,其中为应付客户领款而补回六千多万元,所以实际盗领一亿一千多万元。

陈姓女襄理因银行例行性主管调动而离开原本服务的分行,也因此被原分行人员发觉有异,她自知难逃法网而主动自首认罪,遭到起诉。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后近日宣判,判决陈姓女襄理背信造成银行财产损失及信誉受损,因其符合减刑条例规定的自首条件,法院减刑后对她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科罚金五千万元,并给予易服劳役两年的机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