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明:中共政权的“黑社会”化

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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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日讯】面对国际国内关于人权问题的指责,奸党中共祭出了“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杨健利博士对大陆百姓受惑于奸党的“生存权论”感到不解,可能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杨博士没有被大陆的“黑社会”敲诈过,不了解大陆“黑社会”的作案手法。

中国的“黑社会”主要干哪些“营生”呢?“收保护费”、暴力垄断(暴力控制市场、托运业务、特殊行业等。中共垄断电信、电力、毒业烟草行业,中共公安事实上垄断赌博、色情业等)。

谁乐意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黑社会呢?毛泽东是“黑社会”的祖师爷,是导师,几乎每个“黑社会”组织都通晓毛泽东的高论——怎样让猫心甘情愿地舔自己的屁股呢?在猫的屁股上抹辣椒,足以辣得猫的屁股很痛。毛泽东还是“黑社会”组织的总教练,“文化大革命”是最盛大的培训活动,给“黑社会”注入了毛氏“文”(其实就是狡辩、欺世盗名)的基因。“黑社会”都在努力实践毛泽东的教导。通行的手法是,先派出小喽啰物色好下黑手的目标,再寻找到目标的一个错误,然后无限上纲,威胁其“生存权”,打砸恐吓,搅扰得人惶恐不安(这里提一下,警匪一家,报案没用。)。这时候,“黑社会”组织就会通过各种渠道启发受害人找更大的“黑社会”组织寻求保护,这就是所谓的“破财免灾”了。

缴了“保护费”以后,这个大的“黑社会”组织就会出面帮助受害人打压一下那帮小喽啰。他们本为一家,只是演绎一个“双簧”而已。个别情况下,利益不同的黑帮介入(如同深圳市的中共城管打中共城管),为分赃、分地盘而干架,但大都能够同流合污下去的。“黑社会”的演技都很高超,把戏演得很逼真,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让那些缴了“保护费”的受害者看到其“保护工作”的不易,让受害者在感觉“出气”的同时,对保护自己的“黑组织”心生感激,还会额外的请客送礼。

中共就是继承、发展了这一“黑道文化”,并灵活运用“黑道”手法,绑架了大陆人民的。首先,中共的各级组织或党羽利用中共赋予的权力危害人民的生存权,然后是为百姓伸张正义的呼喊(开几次会、发个文件,就开始借题自我歌功颂德),制造一个“晴天在上”、“太阳当空照”的假象,诱惑百姓上访、起诉。一些在中共内部有关系的(为了减少内讧)、给中共官员送了足够的贿赂的,就会被“保护”、“昭雪”。而绝大多数人,只能在消耗人力、物力、财力至于净光光的折腾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以麻木疗伤痛。对于得到“保护”的人,看到自己的幸运,更加对中共感激涕零。于是,电视里、报纸里,出现了一片泪流满面的人,感恩中共。

看看羞不死的温家宝为熊德明的丈夫讨血汗工钱的那一出戏,是何等精彩!一个大国总理,只给参与工程的200多名民工中的一个人讨得了血汗钱(熊德明同村的10几个人又付出了在县政府门前静坐3天的代价才讨回血汗钱;其余大部分人的血汗钱,在其县委书记被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先进典型推上中共中央电视的时候,还没有着落),就被描摹得比毕加索的画还有创意。温家宝,你就真的不害羞吗?

“温家宝的眼泪”、“朱镕基的誓言”代表了他们的良心吗?尽管他们二人可能良心犹在,但仔细想想,他们为什么能够在中共的组织里爬到高位?特别是温家宝,这个赵紫阳的办公厅主任,为什么能够一路直上青天?

他们真的想解决问题吗?可能有一闪念,但他们很快就都意识到中共的本性,于是自觉不自觉地扮演起了中共欺骗性的“善”的一面。对于他们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又觉得自己毕竟在扮演“善角”,就心甘情愿地加入了中共的骗人大合唱里,为中共的欺世盗名尽了心尽了力。

这已经是往好里想像他们二位总理了!

温家宝也好,朱镕基也吧,包括以前的周恩来(毛泽东的坏水大部分是通过他才得以流向全国的,再好,也是一个帮凶。伪装的好而已),只是中共伪善的一个元素。中共为什么给他们这么一个舞台呢?

为了让老百姓看到“光明”,诱惑老百姓在其设计好的圈子里折腾,在给中共各级信访、司法系统和有关官员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消耗被迫害百姓的愤怒,从而尽可能避免了对中共流氓统治的直接的、激烈的对抗。

“黑社会”在大陆也被称为第二政府或地下政府。实际上,“黑社会”跟中共各级政府日渐重合,趋近于“一个地区,一套骨干人马,两块牌子”(在中国有很多这样的机构,门前挂着两个或者几个单位的牌子,实际上呢,只有一个“头”,其核心人物在这几个单位里身兼要职)。譬如,中共新闻出版署副署长邬书林,前几天不就公然叫嚣“黑白两道都通”吗?对于中共官员而言,这不是什么新闻,所以没有人感到惊讶,以至于反映有点麻木了。在中国,地上、地下政府的合流,早已全面地、深入地展开了。如前几年被曝光的“郑州市馒头办事件”。在老百姓天天吃的馒头上,共产党人也巧立名目,公然组建搜刮民财的机构“馒头办”,由于分赃不均,郑州市“馒头办”与该市辖区的“馒头办”大打出手,险些酿出人命。前不久,郑州市“城管”与该市辖下的街道“城管”为争地盘而火拼。这些挂着中共机关牌子公然火拼的组织,都是与“黑社会”组织合流的“先进单位”。还有的地方,以承包的形式把执法权承包给“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之所以承包,就是藉以“合法”敛财。如交通稽查、矿产管理等等,都出现了“执法权”直接对“黑社会”承包的问题。在中共各个组织内部,广泛存在“执法权承包的问题”,如工商、税务、公安等。

再回顾一下中共的“代表作”——对于王炳章博士、高智晟律师这样的知名人士,中共都敢于实施绑架,再公然撒谎蒙骗世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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