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父涉嫌诬告开审再起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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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讯】轰动一时的湖北襄樊高莺莺案又有新进展,据新闻晨报消息,高莺莺父亲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罪一案,4月4日在湖北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开审。数名鉴定专家到场,证明内裤精斑属高天虎本人,但高坚决否认。此案也再度在互联网上掀起讨论热潮。

据悉,在庭审中,高天虎拒绝律师为其辩护。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高天虎都予以否认,坚称女儿高莺莺被人奸杀。

作为庭审的旁听者,高天虎的代理人王才亮注意到,庭审依然无法确定精斑就是高天虎所留。“如果内裤上的精斑真的是属于高天虎,那么他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抹上去的,检察机关始终没有讲清楚。”除此之外,检察机关没有提供其他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罪的证据。

网民最新评论

“令人晕倒的是:被诬告陷害的主角-宝石宾馆的老板公然开赌场的王淑君从五年前就消失至今,本人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指控,而检察院却替她提起了公诉!

看来,即使王淑君死了,检察院也要替她讨还公道,王淑君地下有知,也该为自己庆幸,遇见如此尽心尽力维护一个赌场老板名声的检察院! ”

“虽然尸证已经没有,但宾馆的服务员以及与高有关的人证还都在,在保证其不受干扰的环境里重新作证!现在只有这些沉默的知情者才是这个案件能否水落石出的关键。”

“南方某地一妇女被人奸污,当事人将带犯罪嫌疑人精液的纸巾作为证据提交,最后结果是什么,我想大家都知道,说是精液太少,无发检验,不予立案,而高父所拿女儿内裤上不知道那位畜生多少以前留下的精液还会检验出99。9999%。而这就叫区别,同样都是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的所作所为呀! ”

“孙志刚之死让一个恶法得以剪除,使得人权入宪,那么,高莺莺之死会带来什么呢? 难道仅仅是给她可怜的父亲带来了牢狱之灾?全中国一切良心未泯的公民都在期待!! ”

“即使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确实是高天虎自己所留。这也只能说明:精斑这个证据目前不支持高莺莺被奸杀,但精斑这个证据并不能完全推翻高莺莺被杀的可能性。为什么不去找其他方面的证据?”

“对红色世界的任何善意理解都是极其危险的——————李奇微将军
出动军队抢尸体,公安逼家属签字火化,已经说明了一切。高天虎面对的是类似于萨达姆统治时期的法庭审判,当然不可能指望这样的法庭出现公正的判决结果。”

“拿到内裤会想到和高父对照DNA,奇人! 死了人隔一夜才勘察现场,敬业; 尸体检查10分钟搞定,高水平! 没有检查下身就知道没有遭到强奸! 法医厉害!! 坠楼会把钮扣摔错位,鞋子和裤带跳没了!!奇迹!18岁少女前天高高兴兴和姑姑上街,晚上爬上9楼自杀!!! 拍案惊奇!县级市调动80多名武警抢尸体! 战斗力强! ”

事件回放

2002年3月15日晚,襄樊市老河口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从9楼摔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老河口市公安局调查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其父高天虎称,高莺莺是被奸杀,并保存有高莺莺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面留有精斑。该案发生后,高天虎多次到各级国家机关上访。后经媒体披露,这起迷雾重重的旧案惊动当地政府,并于2006年7月4日成立案件复查专案组。2006年8月18日,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武汉公布了复查结果,宣称高莺莺系精神有问题,跳楼自杀身亡。死者父亲高天虎捏造事实,向警方提供的死者内裤的精斑为其所留。

高莺莺到底是自杀还是被奸杀?

高的许多家人从第一眼看到高莺莺的尸体时就感觉疑窦重重。这些疑点包括:高莺莺脖子上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持过双手;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开着、腰带也不知去向。据高家人称,高莺莺死亡时上衣的钮扣是扣错的。有网友质疑:很难想像一个人跳楼自杀前还专门把衣扣扣错。

高莺莺家属认为,对于死者家属重点怀疑的内容,为了排除疑点,法医尸体鉴定时应该重点检查并留下记录,但老河口市的法医报告对高莺莺的下身只字未提。

中国政法大学刑侦学教授刘革新认为,此案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他说,高莺莺的父母多次明确表示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并明确表示对女儿的死因存在怀疑。老河口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仅对高莺莺进行了普通尸表检查,而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尸体解剖检验,更没有进行阴道分泌物的提取分析是不对的。这也是为什么现场勘验没有发现高莺莺生前曾经遭受性侵害的原因。

抢尸火化灭迹?

据高莺莺家属的回忆,大约2002年3月18日凌晨4点多,大批警察和武警来到了宾馆门口,约有数百人,武警则是2—3辆车的人,大概是几十个,他们带着警棍、盾牌,还挎着冲锋枪。

高玉枝等人回忆说,警察砸开门之后,首先抢走了他们准备拍摄证据的摄像机,然后把高天虎扔到了楼梯转弯处的平台上,陈学荣则被人倒挂着拖到了院子里,把高莺莺的棺材抬抢走送到了殡仪馆。

老河口市公安局向襄樊市和湖北省有关部门提交《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的报告,只字未提老河口警方如何抢尸、火化等,只是关于高莺莺案的经过。

高莺莺家属至今仍认为,老河口有关部门抢尸、尽早火化尸体,市委工作组和他们签订协议,都是因为害怕高家找到新的法医后,拿到了高莺莺是被害的证据。值得老河口市委领导不惜一切毁灭证据的,肯定背后有决定他们仕途的大人物。火化之后,一些问题也“得以解决”。

疑点重重

事实上,老河口民间对高莺莺之死流传出这样一种说法:与襄樊前市委领导关系密切的一个人到老河口玩。2002年3月15日晚,此人在老河口一些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宝石宾馆。想玩“处女”的他看到清秀的高莺莺,在施暴过程中高极力反抗?

高莺莺之死,百姓眼中违反常理的细节很多。比如,一个普通民女的“自杀”身亡,为什么老河口市政法委和公安局部分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成立市委工作 组,与高莺莺的父母签订协议;又比如,高莺莺被认定为“自杀”身亡,市委工作组为什么要补偿“自杀者”的父母4.9万元;再比如,“自杀者”的尸体何时火化,应该由其亲人自行决定,市委工作组为何要威胁其亲属强行火化……

当地公安部门《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中,对于高莺莺自杀的原因解释为精神问题。这份报告还显示了一些证人证言:宾馆一些工作人员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就有问题,精神不正常,事发前情绪不稳定。但高天虎夫妇坚信平时好端端的女儿不可能突然精神不正常跳楼自杀,他们拥有另一份证明材料,有证人说调查报告是在乱写。

宝石宾馆当时的保安部经理曹会柱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调查报告在乱写,当时公安问我情况,高莺莺在上班时有什么精神问题,我说没发现啥异常,但调查报告里面却说我说她‘自言自语地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高莺莺没和我说过这些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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