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状告公安局 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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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周六(4月28日)上午9点,自由作家、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昝爱宗起诉杭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分局拘留案二审,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法官当庭宣判,驳回昝爱宗的上诉,维护一审原判。

昝爱宗28日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对审判结果很无奈,审判前已预见是此结果,但仍要上诉,因为这是一个维权的过程,不管结果如此,要坚持这个过程。

此次是二审再次开庭,23日曾开庭,因昝爱宗提出要求审判员李洵回避,审判长当时决定休庭。但25日昝爱宗即收到法庭口头答复,要求李洵回避的申请被驳回。

关于要求审判员李洵回避的原因,昝爱宗表示,2001年10月,他曾在网络上发表法律研究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一文,被杭州市下城区公安分局罚款 5000元,昝爱宗随后起诉下城公安分局被法院驳回,昝爱宗再上诉到杭州市中级法院,该案由李洵担任书记员,2002年昝爱宗被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昝爱宗认为,如果李洵再次担任此次案件的审判员,将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因此要求其回避。

现年38岁的昝爱宗,多年从事新闻采访及编辑工作,著作及策划图书范围甚广。昝爱宗还是多家网站的专栏作家,文集散见于网络站点,曾经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南风窗》等媒体发表文章。

2006年7月29日,浙江省萧山区政府暴力拆除教堂,昝爱宗经过详细调查证实后撰写了几篇文章披露事实,之后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实施拘留处罚,直到8月18日才恢复人身自由。昝爱宗随后起诉杭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分局。该案一审于2006年12月19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法院判决昝爱宗败诉。昝爱宗不服判决,于今年3月5日提出上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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