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万民关注“钉子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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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讯】(新唐人热点互动采访报导)联结收看

胡平:我补充一点,就像这次就有一句话很流行。其实这一句话是在十来年前,大陆一个政治学者刘军宁就在文章就谈到过:德国的国王要建设,但就要拆一家平民的房子,那家平民坚决不干,结果也就没有拆。

虽然是普通老百姓,他的房子破破烂烂,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所以这句话在这个事件中到处流传。所以从过去的例子、现在的例子都清楚的证明,在这个问题上你必须要尊重当事人的被拆迁,他们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主持人:我也经常在美国听说,比如说国家要修路了,那么修路的时候可能正好路过某人家的房子,如果他不愿意拆的话,那政府也没有办法。它只能说,那我就绕着去修,修长一些路。

说到这儿,我想到这个重庆的市长王鸿举他说:“这个事件它不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它是涉及到百姓的公共利益。”

那么如果提到公共利益,大家会觉得,那你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影响大家的利益吗?那你还是做着有点不对。你觉得他说的这个事件,它是不是代表公共利益?另外,即使是公共利益的话,他能不能这样做?

胡平:这有两个问题。第一,谁来定义“公共利益”?不是说你是市长,你说什么是公共利就是公共利益,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退一步讲,即便是公共利益,当你和一些个人的私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也不是说你就是至高无上,别人就通通都得让路,没有这个道理。包括通过的“物权法”,它也是肯定了对国家的财产、集体的财产,和个人的财产都要同等的加以保护。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就是说,你抬出“公共利益”来说,你本身并不意味着你就有这个权利,就可以不顾别人的利益。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来定义“公共利益”,这显然不是你政府说了算。

在中国这个问题之所以过去这么严重,关键就在这个问题中间,作为老百姓那一方,他没有一个平等的和对方讨价还价的这么一个权利。关键问题在这里。

陈破空:我补充一句话,“公共利益”可以说就包括了拆迁户本身的利益、包括民众的利益,完整的公共利益。开发商单纯的利益绝不是公共利益,政府单方面的利益也不是公共利益。

所以在西方哪怕是修路的时候,不要说遇到一栋房子,哪怕是一棵树,如果是以前的主人有遗嘱说那棵树不能移动,最后公路都得绕道走,就为了那棵树。所以连“树”都有权利,还不要说“人”。

所以刚才说到公共利益的问题,我们可以看效果。美国的拆迁,台湾、香港的拆迁是如此的规定严格,而且绝不搞强行拆迁、暴力拆迁。但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台湾、香港和西方国家的建设是最好的,规划的是最合理的,环境最优美,环境保护最好。

而中国强行拆迁、暴力拆迁,号称是为了“城市形象”,号称是为了“公共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文物是大量的被毁掉,像四合院或者是古典的民居都被毁掉,规划是最混乱。

就说广州市越建高楼、越建高架桥、越建机场,道路越堵塞,整个中国城市都塞车。所以从效果看出来,这些暴力拆迁、强行拆迁并没有带来公众利益,而是损害了公众利益。

主持人:刚才胡先生谈到了这个“物权法”,那么“物权法”刚刚出台,很多人对此都是褒贬不一的。那么这里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说在过去中共的《宪法》中,它没有提到保护私人财产;但是在“物权法”中,它明确提到了要保护私有财产。那么这是它第一次说,你怎么看它这个“物权法”的通过呢?

胡平:“物权法”的通过之所以引起各种不同的反应,见仁见智。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不错,这次“物权法”它明确规定了要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

但是这谁定出来的?是共产党定出来的。而共产党就是靠侵犯人民的私有财产起家的,等于说你强盗去颁布一个“禁止盗窃法”,这本身就成了讽刺。

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那么第一,你共产党过去那么多年、几十年共产,你全错了嘛!你就该认这个错,就该认这个罪,你就该赔偿。可是到今天为止呢,共产党对于它过去共产,去共地主、富农的产,共资本家,乃至共一般小小的这些工商业者,甚至你有点稻田都被共掉。

对这个事犯下的这种涛天罪恶,以及为了共产而武装夺权,造成了那么多人的流血犠牲,它都没有做任何承认错误,没有认这个错、没有认这个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怎么能够相信你会做这个“禁止盗窃”的法律啊?你就是个强盗嘛!

但另一方面,人民也许会想了,不管怎么说,它过去从来都不认这一条,现在认这一条了,那么它毕竟给了人民保护自身利益,多了一个武器。所以从这个角度,总比没有好。

像这次这个事件,“钉子户”事件,一下闹到这么大,刚好跟“物权法”通过就有关系。而且你可以看的出来,官方、开发商那边之所以现在迟迟不容易下手,显然也就说目前这整个气氛对它不利。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说,“物权法”未尝没有可以肯定的地方,因为它多少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反对那些侵犯私有财产的这么一个武器。

但话又说回来,正因为它是强盗自定出来的,它自己还没认那个错呢,对不对?在中国大家也知道,“党大于法”、“权大于法”。而过去导致这种人民的权利,特别在拆迁的问题上,人们的权利这么受严重侵犯的,政治结构、体制还没有变化,你不能指望这个事都解决了。所以就这一点而言,我们依然也不能以为“物权法”出来一切就会变好了,也不能抱着这种看法。

主持人:所以我看就有评论员说:“共产党连自己的《宪法》都不遵守,那你还指望它遵守这个“物权法”吗?”

胡平:所以从这一点来批评它是非常有道理的。但另外一方面从老百姓来说,我们总多了一种说法来保护我们自己,不用白不用,所以肯定要用它的。

主持人:那好。我们现在有一位纽约何先生的电话,我们接一下何先生的电话,何先生请讲。

何先生:我想讲几句。我这个事情是真人真事,我这个学生是五十年前的,现在她丈夫已经死了,她本人现在也快六、七十岁了。她的名字叫万剑英。她现在被逼迁到郊区,她只有一个女儿。

我几次回到上海去开同学会,她都没有参加,已经病得不能起来。回到上海去调查,请上海市政府去调查去,还有其它的几位同学现在回到那里,我这里不讲了,怕受到牵连。

主持人:谢谢,何先生。我们看到何先生他的例子和他所说在上海的学生的例子,形成非常大的反差。

陈破空:我想他上海的学生就是被逼了成精神病,这也是在中国的秘密,而何先生现在可以说话,而且住在那里,这个有法院替他主持公道,我相信何先生如果是正确的、合理的话,我相信他会赢到这个官司。那么我想刚才补充一下这个胡先生说的话就是关于“物权法”。

在“物权法”在国内宣传的很厉害说是石破天惊的变化,说中国是翻越资本主义的最后一道大关,还有左派又说是违宪等等争论的故意模糊。实际上“物权法”是一个什么?“物权法”就是回到了一九四九年以前也就是说这个重新承认私有财产了,重新承认土地私有、土地可以买卖了。

这不是一种进步,这是一个恢复。在今天的中国非常可悲的是今天把恢复当成了发展、把恢复当成增长、把恢复当成进步、把恢复当成崛起,所以说今天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恢复而已,但是恢复都是如此的艰难。“物权法”通过激烈的争论,搞了十七年,而七次提交两会。

今天两会又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而会场外还有一些左派的官员和左派的专家学者在外面反对,就说连恢复都是如此的艰难更不要说中国进步了,所以看到这个政府和这个党是多么的保守,而这种保守力量不仅弥漫于中共党内而且弥漫于学术界、新闻界、舆论界等等。所以要指望这个党要推动中国的进步那会是非常难上加难。

主持人:好,谢谢。那观众朋友今天我们的话题是“万众关注‘钉子户’”欢迎您打我们的热线号码来提问发表意见。我们的热线号码是:646-519-2879。我们也为大陆的朋友准备了一个免费的号码:179710-8996008663。现在我们再接一下纽约杨先生的电话。杨先生请讲。

杨先生:几位好,这个问题我想问跟那个陈先生商榷一下。刚才陈先生讲是恢复,就说现在“物权法”是恢复到四九年的时候,我觉得好像还不够,因为他如果恢复到比如说四九如果是零点的话,他恢复到零点的话,那就是应该就是以前有财产的人,现在让那些拥有他原来有的财产。

而现在重新组合以后,比如说把张家东西枪来归他自己了,改姓这个王了,然后他现在颁布一个“物权法”说这个东西是姓王家的,以后你们谁再怎么样都不允许动王家财产。

现在等于是百分之一的人占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国有财产而这个百分之一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然后四九年以前,人家那些有财产的人都被他剥夺了以后,现在人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只占有百分之一的财产,那这个“物权法”我觉得好像还是有相当大的欺骗性,这个想跟陈先生商榷一下。

主持人:这个观众朋友问的问题,他所提到的问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因为在这个“物权法”中还提到了一个公有财产的问题,那我们知道公有财产是当时四九年的时候共产党夺权之后,它把很多私有的财产来收归为公有。那么现在公有财产的它应该是为人民所有,那么这个分配应该由人民来分配,那么究竟谁来代表人民?是如何分配的?那请陈先生回答一下。

陈破空:首先我这个谢谢杨先生,因为杨先生说比我更精确,这个你的定义非常好。因为我说的恢复只是从法理上,中共在这个“物权法”的法理上承认对土地私有也好、物权私有也好,回到了四九年以前的基本法理。但是在行动上、在具体落实上,当然远远没有恢复所以杨先生补充非常重要,这是一点。

另外来讲,我想这次重庆钉子户吴蘋说了一句话说的非常好,他说:“我非常有信心维护我自己的私有财产,如果我都不能维护我的私有财产的话,那么刚刚通过的所谓的“物权法”就是一个笑话。”的确如果“物权法”不能得到执行、不能够得到公众的监督执行的话我想它就是一个笑话。

另外,就是刚才主持人提到公有权财产的问题,当初中共收了私人的财产也好、收了公家的财产也好垄断着,它们说是收归国有,实际上是收归私有就是党有,说这个支配权成了共产党的各级官僚,不仅在前三十年他们如此支配了整个国家、支配了整个财产,农民开始分到土地后来公设化,不仅要把他们的土地交出去、把他们的根交出去、把他们的农具都要交出去,他们一无所有真正的成了一贫如洗,完全没有立锥之地了。

到了七八年、七九年搞所谓的土地连产承包专制的时候,不是把土地分割给农民而是把土地租给农民,就说是中共政府或者官员成了一个最大的地主,它们来把土地租给农民而且租还是三十年的签约说“连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经营,三十年后续不续约还要中共政府来决定。它们强取了豪夺整个国家资产,洗劫了整个国家资产而且继续的监控了老百姓,不愿意任何一个东西分羮老百姓。

所以今天来说还没有把财产落实给老百姓,就说中国古人历来讲的“耕者有其田”这样一个基本的原理都没有实现,就不要说跟现在的先进国家相比就是跟半个世纪前的蒋介石、一个世纪前的胡雪岩,或者多少百年前多少多少千年前的君主那些政府来比,都是不如的。所以这个可以看出,我们今天所处的共产党时代的确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个时代。

(待续)

(据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录音整理 2007/4/ 7:46 A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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