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疯子也能“替天行道”?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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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讯】这个世界真的越来越让人搞不明白了,疯子不仅能反抗暴政,还能替天行道。

据海外媒体报导,上周六,一名35岁的男子向悬挂在天安门城墙上的毛泽东画像投掷一个自制燃烧瓶,将毛的画像焚烧一角。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导说,这名叫顾海欧的男子是新疆乌鲁木齐的失业工人,2006年曾在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也就是说,这个人其实是一名疯子,他的行为并没有任何政治意义。我不知道中国官方何以将顾指认为精神病患者,但是如果官方真的能按照《刑法》上有关精神病人免责的条例处理,我倒替顾先生高兴。要知道,1989年“6.4”期间,湖南的喻东岳等三人向毛的画像投掷污染物,分别被判处无期和20年的长刑。顾先生是不是精神病人我不知道,喻东岳先生出狱后却成了名副其实的疯子了。

顾先生的事且不去说他。顾先生被当局指认为疯子,不管是为了转移视线还是别的遁词,我认为都比1989年时的做法进步。当时,为了一幅被污染的死人画像,居然将三位风华正茂的青年判处几十年的长刑。我感到奇怪的是,中国的疯子到底招谁惹谁了,为什么动不动就拿他们说事呢?

据《北京时报》5月9日报导:在国家某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中,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村的吴先生一直拒绝搬迁,他还组织他人一起进行抵制活动。邻居关某得知后,认为吴先生抵制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是“逆天行事”,遂决定“替天行道”。2006年12月18日早上,他手持两把尖刀闯入吴先生家中,当着吴先生妻子的面,将吴先生杀害。作案后,关某自残。经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关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又是一起“疯子杀人”事件,而且和非常敏感的拆迁联系在一起,我觉得仔细研究一下这件事一定很有意思。杀人的关某到底是不是精神病人呢?我们只需简单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1、精神病杀人一般是处在精神分裂状态,这种状态下,不会有明确的侵害对象。此案凶手主观上有清醒的选择意识,放过被害人的妻子,直接杀害了被害人,即使曾有过精神史,也肯定不是神经病发作期!

2、凶手持有两把尖刀,是杀害人的特有工具,说明凶手已经有了预谋,而且是进行了充分的犯罪预备,这不是精神病发作期可以做到的事情。

3、凶手的说辞是替天行道,这说明它具有很清醒的动机,尽管这种动机是可笑的,请注意,精神病犯罪一般没有动机,即使可笑的动机也没有。

4、凶手作案后自残,也不是一个疯子的“正常”表现。一个真正的疯子不可能有一丝畏罪感,知道自残说明他还感到害怕,想以这种手段逃避制裁。

通过上面简单的分析,我可以断定这个杀人凶手不是什么精神病人。如果关某不是精神疯人,唯一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买通了他,让其出手除去自己的眼中丁,然后再买通相关机构作出精神病鉴定,以便逃出法律制裁。据该篇新闻报导,事后关家给苦主赔偿了51万余元摆平了这件事。从赔偿数目之大、而且赔偿金迅速到位也可以看出关家背后一定有开发商支持。且不说关家有无这样的经济实力,按中国人无理也要搅三分的本性,如果真的是疯子杀人,关家定然舍不得赔这么多钱,肯定会讨价还价,死耗一番。现在迅速赔钱,很显然是开发商想尽快了断此事,免得夜长梦多。

开发商雇佣流氓殴打拆迁户事已听得太多了,现在升级了,直接一杀了之,而且杀人凶手还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疯子。那些号称“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可要注意了,如果你还不主动和开发商配合,说不定就会惹怒某个“替天行道”的疯子,提上两把刀杀到你的家里来。到时候不仅连怎么死的都搞不明白,还会背上一个“逆天行事”的恶名。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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