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八日电)据报导,中国山东省一家烟草公司近日以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作广告宣传,引发一些民众不满,向媒体投诉。
“经济参考报”今天在报导中指出,山东济南市一位消费者近日投诉当地一家烟草公司把省委办公厅的红头文件印在广告上,并质疑其合法性。
报导表示,经采访发现,济南市数家商店里可看到前述广告,而这是山东“将军烟草集团”的一种新品香烟广告。
据称,广告图案中间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广告右下角则张贴了山东省委办公厅一份文件,文件称:同意该品牌的卷烟作为山东省接待用烟,落款为山东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
报导表示,省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只是内部认可该品牌卷烟,如今却变成烟草公司炫耀的资本,并在广告中刊出,结果引发外界讨论是否合适。
据报导,目前中国大陆部分烟酒广告中时有“某地区接待用烟(酒)”的说法出现。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谭秋桂认为,这类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报导表示,不久前,在二零零七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会开幕前夕,重庆“诗仙太白”酒厂在其产品的广告中也曾打出“市政府接待专用酒”的广告语,结果重庆市工商局对此进行了查处。
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季平当时明确表示,“诗仙太白”有关“市政府接待专用酒”广告违反广告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