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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建商贷走 债留承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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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5日讯】〔记者李信宏、杨倩慧、郑淑婷/综合报导〕苗栗大湖乡“小天母别墅”预售屋,建商利用人头及承购户贷款8千万元后,将土地、房屋产权过户给承购户,房屋盖了13年,仍无水电就撒手不管、任其荒废长草,约有28个承购户不但莫名其妙“接收债务”,还是一批废墟。

搜索苗县府建管课

对此,苗栗及台北检调昨天联手搜索苗县府建管课,追查核发使用执照疑似“放水”,涉嫌图利贩售“小天母别墅”的吉利安建设公司。并约谈建管课长林源富、已离职的建管课承办员徐耀祖、吉利安建设公司负责人古文城、陈惠美夫妇,苗检复讯后裁定林源富等4人限制住居。苗栗县政府尊重司法调查;林源富等4人在侦讯中都否认不法。

台北县调查站早在民国91年就接获吉利安建设公司下游的小型包商及数名承购户检举,指吉利安建商在大湖乡民生路兴建的54栋“小天母别墅”疑有弊端,不但涉嫌利用人头及承购户名义贷款,事后还将债务推给人头及承购户,并怀疑县府核发使用执照把关不严。

检调侦办,苗栗县府建管课在82年9月底核发建筑执照给吉利安建设公司,吉利安在84年向当时的台北市松山农会(现已被国泰世华银行合并)贷款8千万元进行施工,县府在85年年底就“迅速”核发使用执照。

怀疑违法核发使照

检调查出,依建筑法相w关规定,使用执照核发有2项前提,第一是建筑物主体结构全部完成,第二是建物内部的隔间及水电管线工程完备,但调查人员在91年接获检举、实地调查时,发现“小天母别墅”仅完成基础工程而已,怀疑建管课违法核发使用执照,并未实地勘验。

吉利安过户后不管

检调表示,吉利安建商在拿到使用执照后,就将房屋及土地产权的设定抵押权移转过户给人头及承购户,事后任由尚未完工的“小天母别墅”荒废、长杂草。

建商催过户 小心有诈

〔记者李信宏/苗栗报导〕苗栗县政府消费者保护课课长王德基表示,购买“还看不到、摸不着”的预售屋务必谨慎,民众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建商,并注意建商的财务状况,万一建商财务周转失灵,应停付尾款,交由建商办理购屋贷款时,更要亲向银行确认无误,小心沦为贷款人头户。

王德基并提醒,“建商太早过户给你,不要太高兴!”许多建商在拿到使用执照后,多会催促购屋者赶办过户,但消费者有权说“不”,应确认房屋完工、水电无虞、确能入住使用,且房贷是合法申准后,再办过户。

王德基说,民众因购屋资金不足,经常委托建商代为申办房贷,民众事后应向建商贷款的金融行库,再次确认贷款金额及年限,和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同时确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没被乱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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