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新闻总署”垄断”记者证自陷困境

昝爱宗

【大纪元6月26日讯】世界上恐怕只有一家中国这样的国家级新闻出版总署,独家掌管着全国几十万名记者的记者证件,置宪法”出版自由”权利而不顾。这样的新闻出版总署,权力垄断,权力绝对,应该被称为”国家新闻出版垄断总署”才名正言顺。

在2005年全国新一轮更换记者证的过程中,近2000家报纸和9468家刊物大约有50多万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废止旧证、更换新版记者证。可到了2007年,大约只有五分之一的记者换了记者证,其余未领新版记者证的近五分之四的新闻从业者,却成为这个”国家新闻出版垄断总署”不认可的”非法新闻工作者”。用辽宁记者姜焕文的话说,是这个新闻出版总署大权”垄断”记者证,导致全国至少有30多万记者无法领到记者证,罪责在新闻出版总署。此外,还有众多的网站记者,也无法拥有合法的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强硬规定,记者证由该署总核发,并且在新闻出版总署及中国记者网上统一查验和认证,否则一律都是假证,有关部门可以据此查处。

由于全国只有一家新闻出版总署垄断记者证,全国十多万记者领证都要经过网上登记、审核、验证、密码激活等一系列手续,导致新闻出版总署无暇顾及,常常顾此失彼。2007年6月25日,记者观察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记者网”记者证注销公告”已无能为力更新,目前只是”2007年3月26日-4月 5日”之前的”公告”,是近三个月前的”旧闻”了。中国舆论监督网的负责人李新德认为,新闻出版总署控制记者证,至少要新增加200人才能做好这个工作。中国记者网提供如此”公众服务”,是不是一种没有时效、没有质量的服务呢?

在中国记者网上还看到,《经济日报》农村版报社早在2006年12月31日就停刊改名,换成《中国县域经济报》2007年1月1日出版,可中国记者网却在2007年3月8日为41名记者的记者证因”报纸更名”而注销,同样是如此滞后。2007年5月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公开通报《浙江工人日报》4月2日二版头条刊登该报记者孟万成《”择优录取”咋成了”变相体罚”》一文,通报称”该文中涉及温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纪平同志的内容属严重失实”,称”记者孟万成在采写有关浙江绍兴县平江供电所职工投诉事件的报导时,仅凭上访职工提供的一条道听途说的手机短信,在未做任何调查核实、未采访当地政府部门的情况下,即将不实内容写入该篇报导。在此后的出版流程中,责任编辑、值班编委及临时负责副总编辑未严格审稿,致使该内容严重失实的报导出现在报纸上。内容严重失实报导,作出行政警告处罚,给予直接责任人、该报记者孟万成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采编岗位、注销其原持有的新闻记者证”。可是,中国记者网上并没有及时注销孟万成的记者证,可见新闻出版总署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人力来管好记者证的核发、注销公告和管理工作。

至于记者证垄断,事实上并没有多少新闻单位对新闻出版总署的这样霸道规定”太过认真”,著名的中央电视台就有很多从业人员没有新闻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如何不去中央电视台执法大检查而处罚中央电视台有关人员呢?为什么不通报批评和预警中央电视台没有真记者证的”假记者”泛滥呢?

由于新闻出版总署对记者证的垄断,还导致一些单位出现拿记者证”作价”的怪现象。一个知情者调查了解,某些法制类媒体的新闻记者证开出了30万元的高价,甚至还要高。如此触目惊心,目前还没有得到公开揭露,但倒卖假记者证的例子就发生不少,最近某个自称中央电视台的假记者就持有假记者证,是花 3000元买来的被查处。2007年6月24日《今日早报》报导称,一自称”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的人上门请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局长谷江南”关照”自家的私事,这人身上穿着一件蓝色T恤,前面印有”中国中央电视台”,后面印着”CCTV”的字样,他掏出”记者证”和”采访证”。上面的单位写着”央视国际(中国)传媒公司”,职务是”记者”;证件上面还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编者注: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大红印章。由于表演不太像引起公安局长怀疑,后经过经调查得知这中年男子名叫王中平,是丽水市下面青田县黄底坑村农民,今年45岁,初中文化,无业,暂住在丽水市莲都区九里,其儿子此前由于涉嫌敲诈勒索,被莲都警方刑事拘留。他交代是如何”花钱拿到记者证”的:2006年11月,一个”朋友”介绍说,”央视国际(中国)传媒公司”要在浙江设立”记者站”,说是可以让他去开车,记者站成立前先交6000元办”记者证”。2007年5月,王中平交了3000元。就在三四天前,他收到了一堆从江苏常州寄来的”记者证”和”采访证”,以及一件蓝色T恤。根据”朋友”的指点,他还到”港澳记者网”查验了自己的记者证,发现网内确实已经有自己的名字。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了”中国港澳记者网”。网站的首页上,有记者查询的选项,网站上注明的公司联系人,姓朱。而另一名所谓华东地区负责人魏某,来自江苏常州——目前仍然在网上公开卖,如央视国际(中国)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为”朱总裁”,手机为”135×××××1188″,华东地区负责人为魏嘉男等等。按照新闻出版总署自己制定的”记者证管理办法”,上述贩卖假记者证的机构是非法的,可怎么没见新闻出版总署雷厉风行、紧急查处呢?

另外一些知情人士介绍,一般行业报媒体给记者办理记者证,有收取押金的”内部规定”,一般一个证件收取300-500元的押金,一旦离开这个单位就收回记者证、退回押金。还有一些单位是用信用保证金的办法,比如报社把记者站或新闻版面承包给某个人、文化公司等机构,个人、文化公司向报社交纳 50000-100000万元的信用保证金,给予办理一至两本新闻记者证,一旦这个人及文化公司”出事”,或者违反法律及内部规定,信用保证金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没收或退回一部分的处罚。

既然新闻出版总署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人力来管好记者证的核发、注销公告和管理工作,那么,就应该下放权力,由各自不同的报社核发本单位新闻从业人员的记者证。否则,新闻出版总署管不管不好,权力又不下放,就只能为这个社会添乱,就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愿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任署长、团派的柳斌杰三思,不要把烫手的权力都揽在自己手里,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太集中,难免不伤到自己,前署长龙新民就是前车之鉴。

──原载《六四天网》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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