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标签:

【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八日电)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公布管理中国大陆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到香港发生人民币债券的管理办法,此举受到香港方面欢迎,认为有助香港发展成为人民币业务的平台。

根根有关办法,中国大陆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可以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债券年期一年以上。但有关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百分之四,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及并无重大违法和违规行为。

发行债券所得资金也必须在三十日内调回中国大陆。

公布指出,日前中国人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发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今年一月十四日,人行曾公告,中国大陆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人行今天公布的有关办法,就是为了规范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

公布表示,自二零零四年初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各项业务发展稳步、有序,资金清算渠道畅通,实现了人民币有序回流。

截止今年四月底,香港共有三十八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余额达两百五十五亿元。

公布表示,允许中国大陆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大陆的渠道,促进大陆和香港的经济往来。

同时,有关政策将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进而有利于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有关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中国大陆金融机构范围;二是明确了中国大陆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资格和条件;三是明确了审核中国大陆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程序等。

官方香港电台报导,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预期第一笔人民币债券可于六月底前推出。

他又说,已有好几家中国大陆金融机构正等待人行批准到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相关新闻
美司法部拟就两起空难寻求波音达认罪协议
中共靠维稳手段救市不可持续 沪指跌回原形
游客消费成经济支柱 日本“观光立国”见效
中国房企远洋集团遭清盘呈请 股价跌10%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