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被指暴力执法群殴卖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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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许波2008年1月16日香港报导)中国湖北城管部门打人致死事件刚发生不久,又出现云南城管部门暴力执法打伤卖书作家事件。云南城市管理官员说,暴力抗法现象需要制止。维权人士则认为,公权力暴力执法必须得到约束。

山西省流浪青年作家贾晋蜀通过朋友在互联网上发布紧急呼救,称他星期天在昆明摆摊卖书时,遭到当地城管部门群殴,胸部和头部等多处受伤,嘴上缝了3针。

以卖书为生的25岁青年作家贾晋蜀介绍说,1月13号下午,他在昆明街头卖书,7、8个城管人员上前没收他的书,贾晋蜀不给,一位城管人员掐住他的脖子,另外几个人把他塞进汽车。在汽车里,贾晋蜀咬了对方一人的手指,并扯下他制服上的肩章。城管人员把车开到一座荒山上,将贾晋蜀拖出车外,大打出手,对他进行群殴。

*当局承认肢体冲突否认群殴*

中国媒体引述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方面的话说,流浪作家贾晋蜀所售图书属于非法出版物,城管执法时双方发生了冲突,贾晋蜀咬人手指、暴力抗法在先,随后发生了肢体冲突。五华区城管局的官员说,尽管当事城管人员打人事出有因,但是因为他们没有做到文明执法,因此已经被停职。

五华区城管局官员否认城管人员群殴贾晋蜀,媒体援引一位张姓官员的话说,“在湖北天门的事件发生后,我们特地学习了此事,怎么敢做出群殴他的事情来?”

昆明市城管局一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正在对五华区城管局辖区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查明真相之后,市城管局将向社会和公众及时做出一个交代。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城市管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管理法规,进行城市环境秩序的规范管理。管理当中,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必须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这是城市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管理当中,对于不服从管理、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应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教育、规范和处理。”

*分析:公权力膨胀暴力恶习难改*

中国国内的维权人士黄琦认为,只要城管单位不放弃中国执法部门传统的暴力恶习,所谓“文明执法”就只能是天方夜谭。

他说:“由于中国的各种执法体系长期以来都采取一系列的暴力手法,所以城管也必然沿袭和继承这种手法。不管是监狱还是公安,他们执法的暴力手段居多。城管作为这些部门的延伸,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必然将这些肮脏的手段用于民间。近来由于民间维权意识增长,抗争意识增强,这种情况往往加剧了城管部门的暴力倾向,这就是近期常常发生城管打人致死致伤的原因。”

黄琦认为,中国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和执法各部门界限模糊,再加上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城管部门暴力执法的现象短期内难以纠正。

他说:“近期要规范城管的问题难度还是很大的。很多部门自身在执法过程中,本来有相关的执法体系,本来应该由法院等司法部门完成的事情却都加到城管的头上。而城管部门只要有政府撑腰,他们往往超越自己的权限,进行所谓的执法活动。”

贾晋蜀的呼救信在网上曝光之后,舆论反应非常强烈,有网民回贴写道:“城管人员无法无天、伤天害理,接连打人致死致伤,已经成为中国法制方面最大的黑暗面。”

就在上星期一,湖北省天门市城管人员与村民发生暴力冲突,还把路过现场用手机拍摄的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殴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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