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遭家暴 官员:你没死 丈夫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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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北京二日电)河南开封女子江帆因为遭受法官丈夫家暴,向当地政府求助,当地政府觉得不堪其扰,竟要求精神病院对江帆进行精神鉴定,认定她罹患“偏执性精神病”。江帆说,当时,开封市信访局官员告诉她,不处理她这起家暴案件的原因是“因为你没有死、没有残,所以(丈夫)不算犯法。”

到北京上访的江帆出席北京清华大学举办的“精神卫生立法模拟听证会”后,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她一九九二年与前夫结婚,婚后就持续遭受家暴。

江帆说,她身高一百七十公分,她前夫也有一百八十公分高,因此,她们家的床特别经过加高,但在她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他就一脚把我从床上踹下来。”还有一次,她前夫就在大街上,拉着她的头发拖了几十公尺。

四年后,江帆再也无法忍受前夫的拳脚相向,开始向前夫任职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妇女联合会、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求助。

江帆说,她父母都是中学教师,姐妹也都是大学教师,她又是开封市第二职业高中的校医,“知识份子很爱面子的,后来可以说是我已经没有活路的时候,我才…很无奈的状况下求助的。”

她表示,“就因为一点家庭矛盾,如果他们(开封市中级法院)跟他说,‘你打人是违法的,你本人是个执法人员,你要再打人的话,我们就处理你了。’他绝对都不敢了。他们法院就哄着他,让他这样闹,跟他说,‘你老婆真没事儿干,家务事也来找领导。’”

江帆说,虽然她当时四处求助,但除了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国强外,其他地方都以“法院有能力解决,我们不便插手。”为由拒绝,她几乎无法得到任何协助。

她表示,吴国强打电话给开封市中级法院院长刘春年说,“你们法官违法乱纪,要严肃处理。”刘春年虽然回答,“不给孩子生活费是违法的,打人是违法的,不让他们母子两个回家也是违法的,我马上责令他改过。”但她到了法院以后,刘春年就翻脸不认人,表示“你本事不小嘛!你会到处告。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并要她离开法院。

当江帆找到当时的开封市信访局副局长程俊时,得到的回答则是:“两口人之间就是家务事。”

对于江帆说,“那(一九九六年湖南的)高楼抛妻案,你也能用家务事来办吗?妇女儿童受法律保护,咱是有宪法规定的,有宪法、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我是依法办事,我不是无理取闹的。”

程俊回答,“不对不对,你说错了。高楼抛妻案那就是违法的,那就有人管了,你就不用找了。现在为什么不管?因为你没有死、没有残,所以不算犯法。”

江帆认为,“我们这儿国内的传统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丈夫打老婆是很平常的事。家暴被视为家务事,这等于是法制不健全嘛!在法制健全的国家,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的。”

她表示,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是很可怕的。也是因为法制不健全,才导致她后来在开封市委指示下,被鉴定为精神病患。

不过,江帆说,“咱党的政策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他错了,就必须要改。”她将持续努力,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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