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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左手臂遭截肢请求理赔 一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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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据中广新闻陈凤如报导)一名李姓技术员因为进行粉碎机刀片维修,过程中不小心碰触到粉碎机开关,导致左手臂被截肢,李姓男子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意外伤害保险理赔500万元,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院认为李姓男子经济能力不佳,而且在短期内密集、钜额投保,动机可疑,加上法院认为李姓男子隐瞒事后和公司负责人调解过程,和常情不符,因此判决李姓男子败诉。不过,案件还可以继续上诉。

原告李姓男子在起诉时主张,他在民国92年12月间,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300万元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隔年2月又加保了700万元,总计1000万元。民国93年2月间,他到公司启动射出机进行预热,因为发现粉碎机内刀片必须维修,于是关闭粉碎机进行刀片维修,过程中不小心碰触粉碎机开关,导致他的左手腕关节以上遭粉碎机绞断,送医治疗后左前臂必须截肢。

原告因此向保险公司请求500万元理赔,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保险公司认为,原告所提出的诊断证明书等证据,无从证明这起事件是意外突发事故,加上原告在事发前密集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高额意外伤害险,总保额为3600万,有道德风险疑虑,同时,保险公司也主张,原告经济状况不好,每年应缴交的保险费却有15万多,因此质疑原告投保的动机可疑,法院调查后采信保险公司的说法,判决原告败诉,无法获得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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