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0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面对有多次性侵害案的被告,司法该如何处置呢?花莲一名三十三岁的柯姓男子,曾因涉及强制性交案件被判处七年六个月,在九十年假释后再犯,又被判一年两个月,连同撤销假释刑期在去年服刑完毕,没想到出狱当天又染指一名三岁女童,被法院重判八年两个月。
这名现年三十三岁的柯姓男子,十一年前涉及当时的强制性交案件,花莲地院审理后判处七年六个月入监服刑,
到九十年假释出狱,没想到他恶性难改,在假释期间又犯下了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一年两个月,含撤销假释刑期一直到去年十二月才服刑完毕后出狱,在当天返回花莲县瑞穗乡的老家,没想到竟然趁家人不注意,又性侵害一名随同姐姐友人到家拜访的三岁女童,被家人在柯姓男子的房中发现后移送法办。
全案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后,重判八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