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新:林高官狠狠抽了“三个代表”一记耳光

周宇新

【大纪元11月11日讯】10月29日晚,在深圳一家酒楼餐厅,一个11岁的女孩被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要求带路去厕所,快到厕所门口时突然被林掐住脖子往厕所里拖。女孩侥幸挣脱,跑回父母的包间哭诉。她的父母来讲理时,林高官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紧接着他又嚣张地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备受关注的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以涉嫌猥亵罪立案理由不成立,应为酒后行为不当,按治安案件处理。

姑且不论深圳市公安局的这一结论是否正确,就算林高官没犯猥亵罪,我敢说他至少还犯了另一桩罪,而且这桩罪的罪名远比猥亵罪大。什么罪?泄露国家最高机密罪!

我不说大家也都知道,对泄露国家机密的“罪犯”,当局历来都是从严惩处,决不手软的。当然,机密有大有小,所谓“最高机密”,关乎的则是党和政府的性质,通俗的说,就是党和政府与我们平头百姓的真实关系。

打小起,我们就被反复不断的告知,“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人民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是与人民同甘共苦的,党和政府大大小小的工作人员和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而人民则是他们的主人。可慢慢的,现实教育了我们。人们从党和国家的所作所为中发现,这不过是一套美丽动听的说词,现实中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的党和政府”根本就不代表人民,从来也不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同甘共苦过,党和政府大大小小的工作人员和干部当然不会是人民的公仆,而是人民的主人。这,就是党和政府心照不宣的最高国家机密。

为什么这是最高机密?试想,要是让草民们知道了这些,谁还会“听党的话,跟党走”?!百姓岂不是随时都可能揭竿而起,成为陈胜、吴广,“社会主义的江山”怎么还坐得稳保得住?!一句话,它关系到政权的稳定。

按照“党的纪律”,既然是最高机密,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然必须对其守口如瓶,决不能泄露给公众。但搞笑的是,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的党和政府”究竟代表不代表人民,究竟是人民的公仆还是人民的主人,早已不是什么机密,而是路人皆知的常识(这年头要是连这都不明白,岂不是也太拎不清了),只有党和政府还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把这当作严防泄露的最高机密捂着!

从“党的立场”而言,林高官的错误甚至可以说是罪行就在于,他竟公然违反“党的纪律”,把事实真相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裸的说了出来,而且说的那么理直气壮,那么无所顾忌,那么有恃无恐,那么毫无遮掩,那么清楚明了!—“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谁都知道,文革后,“我们党和政府”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为什么?最重要的就是相信它的人越来越少了!为了挽救这种信任危机,党和政府一直在绞尽脑汁修补自己百孔千疮的形象,为此“江总书记”不是专门发明了“三个代表”么?可林高官倒好,不但不严格执行党的方针,反而主动将国家的最高机密曝光于众人之前,狠狠第抽了“江总书记”和“三个代表”一记耳光,让党和政府的“修补工程”白费了老鼻子的劲,这不是“严重错误”甚至“罪大恶极”又是什么?!

不过作为民众,我们还真得感谢林高官的直言不讳,是它们再一次印证了我们源自生活的感受的真实无误,同时也给那些还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心存幻想的草民迎头浇了一盆冷水。

其实,林高官自己不就是国家最高机密的一个活标本么!这样的党,这样的国家,这样的公务人员,早已不是为我们服务的仆人,而是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既如此,还要它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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