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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成涉国务费案收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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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特侦组侦办前第一家庭洗钱疑案及国务机要费案,传唤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到案,他是以被告身份接受调查。检方侦讯后,认为他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北地院裁定马永成收押禁见。(黄进恭报导)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查出由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经手、每月从总统办公室以领据直接领取的半数国务费机密费,当中有超过新台币五千万,领后却没有提出确切支出凭证,疑似流向私人用途,检方九月间大举搜索扁家、扁办及陈镇慧等人住所后,分别将陈镇慧、林德训向法院声押获准。由于马永成曾任总统办公室主任,特侦组怀疑马永成清楚或参与国务机要费不实核销过程,分别五次以证人身份传他到案,讯后他五度五关遭检方饬回。

特侦组过滤相关卷证并密集传唤证人后,发现马永成经手国务费机密费部分,也出现核销不实,情形和林德训相似,因此改列贪污罪被告,要求他再度说明。马永成在律师陪同下进入特侦组,经过近七小时讯问后,特侦组认为马永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台北地院裁定马永成收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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