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蔷薇:香港特区有没有执政党?

蓝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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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4日讯】回归后,香港成为了中国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虽然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却有高度的自治权力,在好些民主的国家,这样的地区的自治政府,在宪法之下,仍是有执政党去行使其自治权力的。香港这个特区,过去、现在和未来,会不会有这样的执政党呢?

什么是“执政”?

先来说说,什么是执政?在一般的民主国家,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的三权分立。所谓“执政”,就是掌握行政权。比如在美国,当选总统的政党,就是执政党;至于参议院和众议院,则是立法机关。当选总统的政党,有时未必能掌握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大多数,这样,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免受到掣肘,但仍不失为一个执政党。比如在英国,行政与立法是合一的,在国会中取得大多数的议席的政党,就自然而然成为执政党。有时未能取得大多数,必会与其他在国会中占有议席的政党联合而取得大多数去组织联合政府,以确保执政的行政权力,以免受到国会的掣肘。倘这个联合的大多数,不能继续持有,政府便垮台,要举行大选。

行政长官不能隶属政党

回归后不久,由中共完全控制的临时立法会,即通过一条这样的法例:行政长官不能隶属任何政党,即使当选前是任何一个政党的成员,当选后也要退出这个政党。

当时,港英时期的政坛元老钟士元曾这样说:不隶属任何政党的行政长官,他怎样取得立法会的支持,去行使其行政权力呢?

这位政坛元老实在太不了解共产党了,不知道制订这样的法例用意何在?的确,在全世界各国,鲜有规定掌握行政权力的首长,不能参加任何政党的。难怪邓小平曾说:“一国两制”是史无前例的事。这条法例的规定,也说明了“一国两制”的某些本质。

香港特区只能“白皮红心”

这条法例是在中共授意和促使下而制订的。法例的深层含义是什么呢?当时的舆论都没有详细深入讨论过。

一、从“小圈子”的选举方法,到当选后须经中央政府的任命,中共已可以完全控制人选。这行政长官只不过是中共钦点的,中共是他的后台老板,他只不过是站在台前的傀儡而已,中共就是他背后的执政党,不容许有任何他隶属的政党去影响他。

二、中共当然不容许任何隶属民主派的成员当选行政长官,这岂不是“变天”?即使是其他党派的成员,甚或是亲共的民建联的成员,也不能当选。其他党派的成员,也不能如臂指使地那么顺利去指挥。民建联的成员虽然是地下党员,完全服从命令,但这样会影响香港的国际形象。由一个地下党员去执政,怎样能说“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呢?香港特区只能“白皮红心”,不能红到出面。

三、即使行政长官是钦点的人选,但人是会变的,尤其是所谓“与外国势力勾结”。行政长官倘是政党的成员,可以运用其影响力,帮助这个政党壮大,争取群众。有了这样的基础,就足以抗衡北京的干预,不那么唯命是从了。

泛民主派人执政是幻想

一些泛民主派中人,偶然也谈及希望将来有“执政”的一天。这些人实在太幼稚了,不懂得什么才算是“执政”;不了解中共的本质,岂能容许他人分享权力?

行政长官的选举方法,将来或会修改,但中共容许修改到可让泛民主派中人能够当选吗?即使当选了,能过得须经中央政府任命这一关吗?即使某人或会当选,但北京只要事前放出风声,将不会任命他做行政长官,这人便会落选。即使这人真的当选了,北京也会不顾反应去否决的。鲁平不是说过:那任命权是实质的吗?

假如立法会删去功能界别议席,全部议席由直选产生,泛民主派也许有一天会取得大多数。但在立法机关取得大多数,并非是“执政”,只有做了行政长官,才算是执政。也因为以防万一的顾虑,所以前些时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以及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到港解释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制有关决议时,说:二○一二年的立法会选举,功能界别和直选议席的比例,要保持不变,各占一半;功能界别的选举,也是普选。

泛民主派不要再发梦,去幻想有一天会“执政”了。在中国走向民主进步,香港政制有本质的改变之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保持和增加立法机关的议席,发挥对行政的制衡作用,反对倒退。

对香港特区夺权的部署

今年一月份的《开放》杂志,刊出了梁慕娴的《港府面对土共夺权危机》。据云,作者是前香港中共地下党员。该文说:经过去年的区议会选举和港岛区立法会议席补选,香港形成特区政府、地下党亲共派和民主派三大阵营。中共地下党正大规模渗透港府,最终让港府沦为北京工具。她以梁锦松和曾德成等人进入港府担任高职,去作为论据。

这作者虽然是香港中共地下党员,未必对中共的高层运作了解深入,再加上一向对港府内部了解不多,而离港时日已久,对回归后的香港情况缺乏感性认识,所以,评论是不十分确切的。

其实,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直至一九九○年人大通过《基本法》,中共已部署了对特区政府的夺权。在《基本法》的关键问题上,作出了控制的条文,例如: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行政长官须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如有修改,须报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人大;等等。只不过在回归的初期,为了国际形象和安定港人,只用较隐蔽的手法去夺权而已。首先是控制了行政长官董建华,其次把梁锦松、梁爱诗等地下党员送入高层,再其次是在行政会议又加插了不少地下党员和亲共人士。一些未能拉拢收买的原任港英高官,被迫陆续提前退休或辞职,让出空缺以备地下党员或亲共人士的渗入。

回归五年后进一步夺权

旧有的港英公务员,并不能形成一个阵营。原来的公务员队伍不断在分化,一些被拉拢收买了,为了自己的前途投靠中共,成为了亲共人士,甚或被吸收成为地下党员。一些不能接受中共的政治文化,不肯卖身投靠,宁愿提前退休或辞职,或消极怠工,以待退休。

在这分化中,卖身投靠的前者,突出的有叶刘淑仪、罗范椒芬等;不能接受中共政治文化的后者,突出的有任关佩英、黎庆宁、邝其志、陈方安生等。只要看看最近港岛区立法会议席补选中,支持叶刘淑仪和陈方安生的都有一些旧有港英高官,便了解得这种分化的端倪。

二○○二年,已回归五年,中共便进一步落实对特区的夺权。首先是推行高官问责制,把特区的三司十一局的委任权,完全由行政长官去掌握,亦即由中共在背后掌握。二○○三年七月一日五十万人大游行,反对《基本法?廿三条》立法,北京大为震惊,不惜迫使未任满的董建华下台,让一向并不信任的曾荫权走马上任。大抵在董下曾上之前,曾已经被拉拢收买,作出了卖身投靠的承诺。中共掌握得曾的性格,会像从前效忠港英一样,去效忠中共而卖命。

增设副局长和局长助理

过去的四次人大释法,都是违反《基本法》的规定的。最近的一次,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政制的决议,更超乎释法之外,简直是插手到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来。释法先例已开,这次对香港事务作出干预的决议,又接踵而来,这又是对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的露骨的夺权。

曾荫权又已提出,要在他的三司十二局中设立副局长和局长助理的职位,说是要培养政治人才。这些副局长和局长助理人选,必然全部是地下党员或亲共人士;泛民主派中人除非是变节者,恐难有一人入局。过去的地下党员,不熟识政府运作,上了高位往往容易出事,现在便增设副局长和助理局长的职位,去培训这些人。假以时日,还有一些任职高官的原有港英公务员,便全都被这些人取代了。那时候,中共便彻底完成了对特区政府的夺权。完成这个过程,大抵预计是在二○一七年或稍后。所以,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政制的决议,说在二○一七年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在其后可实行立法会普选。因为到那时候,即使是普选,因各方面都受到控制,逃不出中共的“五指山”。

香港特区的执政党是中共

香港特区实在是有一个执政党的,这执政党就是“一国两制”中一党专政的一国的中共。为了让“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好看,这执政党是隐形的潜伏的,在没有必要时不出头露面。这执政的权力,表现在《基本法》的某些条文和解释权中,透过北京对行政长官的影响,再加上地下党员和亲共人士的助阵,等等。香港的中共地下党不公开,自然不能成为名正言顺的执政党,即使是中共的附庸政党民建联,也不会成为执政党,因为政党成员不能当行政长官,而且也会破坏“一国两制”的形象。

香港特区的执政党,实质上就是中共,它透过行政长官的钦定,再加上对政府机构的渗透,又配合亲共和保守政党的摇旗呐喊,去行使和贯彻其行政权力。

“一国两制”,“一国”是大前提,这是一党专制的“一国”;“两制”中的香港,是这样的“一国”之下的“一制”。很多人认识“一国两制”时,都忘记了这一点,那就不能真正了解回归后的香港,存有种种幻想。

《争鸣》2008年2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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