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林上诉函律师已寄出 等待答复

黑龙江富锦失地农民维权系列报导之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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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采访报导) 黑龙江佳木斯维权人士杨春林为帮助富锦失地农民要人权,喊出“不要奥运要人权”口号,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决5年有期徒刑。3月28日杨春林的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他,在家人和律师的建议下,杨春林决定提起上诉。杨春平表示,他们家人和杨春林最终都达成一致要求上诉,并不是承认中共司法的合法性,而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再次验证其合法性的一次机会。李方平律师已经于3月31日将上诉材料以特快专递寄送给佳木斯中级法院,他并指出对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电话给他们回复。杨春林与律师会面期间,披露了他在看守所受到酷刑虐待更多事实。

杨春林改变态度 律师给法院寄上诉函

3月24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宣判杨春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因杨春林不承认中共司法的合法性,所以当庭表示不上诉。3月28日他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和张建国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了杨春林,转达他的家人及律师的意见——就不公判决提起上诉。

李方平律师表示,此次会见没有其他人员在场打断。律师转交杨春林妻子的短信——强烈希望他上诉,律师也向他表达了相同的建议,最终杨春林接受建议,决定上诉。回到北京后3月31日他们已经将上诉材料特快专递寄给佳木斯中级法院,由其转交在哈尔滨的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刑二庭。4月中旬前其应该电话给律师答复。

杨春林的妹妹杨春平表示,他们家人和杨春林最终都达成一致要求上诉,并不是承认中共司法的合法性,而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再次验证其合法性的一次机会。

杨春林决定上诉 法院、看守所紧张

杨春平对记者透露,法院和看守所都以为杨春林过去不上诉的态度,他决定上诉令其非常吃惊和紧张,因为他们不希望杨春林改变态度。

杨春平说,李方平律师寄给法院的上诉材料,法院应在4月2日收到,但她很担心对方是否如过去一样,不承认收到律师的信函,而使杨春林上诉受到影响。她说,法院和看守所本来都不愿意杨春林提起上诉,当他改变态度,对方很吃惊并很紧张,当律师会见杨春林后,看守所态度改变很大,非常客气的对律师表示,杨春林的态度是不上诉。

她还透露,在杨春林案开庭审理前,李方平律师向佳木斯中院寄了律师辩护函,但当开庭当日律师赶到时,佳木斯中院数个工作人员都不承认其收到过律师函,所以担心他们在杨春林上诉问题上故伎重演。

记者今日致电佳木斯中级法院刑一庭,无人接听电话。

杨春林对律师披露受暴力侵害事实

杨春平还对记者表示,3月28日上午,李方平和张建国两位律师赶到佳木斯看守所时,对方感到非常意外,让律师等待约20分钟才会见到杨春林。

据杨春平介绍,近2个小时的会见期间,杨春林对律师讲述了他曾受到的酷刑虐待,包括宣判当天,警察在带离他时,两次用警棍电击他的脸和手;就在今年3月初他还被狱警暴力打至左眼角出血。由于不久案件要开庭审理,故看守所所长、打人者亲自向杨春林道歉,并以赔偿他200元作为他不向外透露的条件。

杨春林还对律师披露,07年8月6日他曾遭受“钉笼子”酷刑——四肢呈大字形被固定在铁床上9天,无法上厕所,造成他内分泌失调。8月底他再次遭到“钉笼子”刑罚,被一名佳木斯市检察院人员看到,问了情况才解除。

杨春林在看守所受到“钉笼子”酷刑,07年10月上旬知情者曾向杨春林家人不完全透露,外界曾对此事件广泛报导。他这次向律师补充陈述,律师和家属一致谴责狱方的极不人道行为。

杨春林于去年帮助黑龙江佳木斯富锦4万失地农民维护人权,他曾用半年时间征集数千农民签名支持他。6.4前夕他与农民维权代表王桂林、于长伍公开打出“不要奥运要人权”口号,引起海内外极大关注和震动。富锦的土地案涉及众多中共地方和中央高官。于长伍、杨春林、王桂林先后被捕。目前除了杨春林被判5年徒刑外,于长伍和王桂林被处以一年半劳动教养。他们的案件及富锦失地案受到外界众多媒体关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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