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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医疗等特殊情形 办结婚登记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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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九日电)自今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结婚生效从仪式婚改为登记婚,当事人须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才生效。不过,内政部同时预拟各种例外状况以弹性措施便民,如果结婚当事人有重病住院医疗或在矫正机关收容的特殊情况,户政事务所人员可以到医院或矫正机关协助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结婚当事人如果想在周六、周日或例假日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事先向户政事务所“预约”,户政事务所会斟酌当事人意愿,指定结婚登记日及时间,当日派员值班受理。

内政部户政司指出,原则上,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但是,内政部也考虑到社会上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因此规划相关弹性措施。

户政司说,如果结婚当事人有重病住院医疗、在家疗养或矫正机关收容的情况,无法亲自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可以向户籍地户政事务所“预约”申请登记日,户籍地户政事务所会派员在当天到指定医疗机构、当事人居住地或矫正机关,在当事人表达结婚意思后,携回结婚书面相关文件,当天办妥结婚登记。

遇到上述特殊情形,户籍地户政事务所也可以商请医疗机构、当事人居住地或矫正机关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协助查实,当天把资料传真给户籍地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并在三天内将文件正本给户籍地户政事务所归档。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内政部会以个案研议处理。

户政司表示,在核发结婚证明书部分,自五月二十三日起,结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缴纳规费后,户政事务所会同时核发结婚证明书。当事人以后若想申请结婚证明书,可以到任何一个户政事务所申请。五月二十二日以前结婚,且已向户政事务所办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户政事务所申请核发结婚证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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