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鑫欺诈盗窃案被落案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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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香港大学医学院前院长林兆鑫被控欺诈、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盗窃等34项控罪,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6月10日再审。

控方将传召54个证人,林兆鑫暂时毋须答辩,获准以30万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可以接触证人,也不准离港,若在专业方面需离境,须在48小时前通知廉署,并提交行程表,再在返港后48小时内通知廉署。

令港大学及医管局蒙受损失

控罪指,林兆鑫担任港大医学院长期间,向20名在玛丽医院看私家症的病人讹称,私家症的医疗费用,应支付给一个名为“肠胃科研究”(Gastro intestinal Research),简称GR的公司,诱使这些病人向“GR”支付合共21.15万元,导致“GR”获得利益,或导致香港大学或医院管理局有可能蒙受损失,而这间“GR”公司其实是林兆鑫全权拥有和控制。

另外,有3项控罪指他涉嫌于03年6月至去年1月期间,偷窃另外3名捐款人合共380万元款项。

至于林兆鑫身为公职人员,在没合理辩解或理由下,作出失当行为的控罪,则是指控林兆鑫涉嫌于03年9月至去年1月,担任港大医学院长期间,没有申报他的职位与“GR”所引起的利益冲突,以致有关的款项被转入“GR”的银行账户,而该账户是由他本人全权控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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