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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专柜化妆试用品 一堆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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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荣、卓怡君、田瑞华/台北报导〕百货公司最近大打年中庆,不少民众趁机血拼化妆品,但北市多家知名百货公司进口化妆品专柜,却被踢爆提供消费者的试用品,竟然是过期品!卫生局昨天突击检查多个专柜,果然发现许多日期标示不清,还有专柜小姐,连保存期限、批号意义都搞不清楚。

卫生局药物及食品管理处长姜郁美昨天率领大批稽查人员,分头突袭稽查新光三越A8、A11馆,但专柜小姐只知产品批号,无法“解译”日期,卫生局当场开单,要求业者派员到卫生局说明。

过期最久长达一年五个月

台北市议员李彦秀日前接获投诉,有民众在百货公司试用保养品后,有过敏红肿现象,怀疑试用品可能过期,她派出助理分别到新光三越A8、A11馆及SOGO百货BR4实地查访,先后发现包含碧儿泉、倩碧、SISILEY、植村秀、高丝、兰蔻等专柜的试用品都超过使用期限,仍提供给消费者试用,过期日期从两个月到一年五个月不等,查访的过期个案,助理都拍照举证。

姜郁美说,试用品和正品一样,厂商都须负保证责任,标示不清的产品将要求业者下架,不改善或是发现有逾期,都会依照消保法,处罚六万元到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卫局:批号难解读促改善

姜郁美指出,有些化妆品、保养品的保存期限批号难以直接解读制造日期或保存日期,厂商应改用正式的代码替代,无法解读的商品视为标示不清,可依法要求改善。

而试用品视同正品,厂商应需负保证责任,化妆品、保养品的保存期限批号,一般消费者很难解读,消费者有权利要求业者,解释如何辨识。

碧儿泉表示,经过彻查,应是专柜人员控管疏失,上月起就全面检查所有柜上试用品,保证未来将不再发生。植村秀则表示,柜上试用品至少会有一年的保存期限,此事应是专柜人员的人为疏失,已确认试用品全部仍在保存期限之内。

卫生署药政处昨天表示,依现行规定,包括制造厂、进口商、用途、保存方法和保存期限等标示项目,若产品同时有外盒包装和容器,应该标示于外盒包装上;没有外盒包装时,应标示于容器上,此规定与世界各国同步。

药政处说,因为大部分化妆品都从国外进口,要求厂商配合规定会有难度。卫生署建议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之后,最好保存外盒和使用说明,或将保存期限自行注明在容器本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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