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血泪:北京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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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截止到2008年8月6日,透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的、有名有姓能够具体核实的、因坚修法轮功而被中共迫害致死的人数已达三千一百六十八人。其中,北京市法轮功修炼群众被迫害致死的共计八十九人,占全国可以核实的被迫害致死总数的百分之二点八。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以后,作为中共首都北京因其具有的特殊性,一直是江氏集团和中共维持迫害法轮功的发源地,也是其严密钳控的地区。九年来,北京市公安、国安、“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与江泽民在1999年6月10日用于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组织),不仅对北京市本地的法轮功学员,同时也对外地进京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了群体灭绝政策,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以下是部分在北京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彭光俊被警察毒打致死

彭光俊,男,55岁,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后桥梓村法轮功学员。自99年7.20以后,彭光俊多次被非法抓捕,或被强制办洗脑班,或被非法拘留关押,最后一次被抓是2003年9月28日,被非法关押后,2004年1月26日当局通知其家人,彭光俊已死亡,并恐吓家人:如果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要叫你们全家全部失业破产,无以生存。

据村民讲,彭光俊平时为人正直热情善良,身体也很结实,自修炼法轮功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给别人帮助时,从不讲条件论价钱,是村里老少皆知的好人。

2003年9月28日,当彭光俊正为一盖房的人家帮忙时,突然来了几个警察,连踢带打地将彭抓走。

彭光俊被抓后在团河被非法劳教。在新年前的一次大会上彭光俊高喊“法轮大法好”后被绑架到集训队。警察扬言一定在年前转化他。在江泽民“打死算自杀”的密令下,警察刘金彪等终于下黑手直至将彭光俊毒打致死。彭光俊死后身上多处有伤。而团河劳教所对外则谎称彭光俊是得心脏病而死。

2004年1月26日,司法人员谨慎地提着礼物,来到彭家谎称:彭光俊病死了。彭的亲人感到其中有诈,后向政府提出验尸,承办人答复:只要你们不追究死因,你们可以给彭挑选骨灰盒及墓地,政府出一万五千元丧葬费。

在处理彭光俊的遗体火化时,有人趁机查看遗体时发现,彭光俊头部和身体都被打成黑紫色瘀血,脸上有被电棍灼伤痕迹,肢体有的骨头已被折断。面对冤死的彭光俊,其家人认为人命关天,不能如此了结。但想起承办人的恐吓:如果不服从政府的安排,要叫你们全家全部失业破产,无以生存。迫于压力只好蒙冤忍屈。

退休中学教师张淑珍被注射毒针致死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4年2月13日报导,51岁的张淑珍是北京市海淀区远大中学退休教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石佛寺39号。张淑珍从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警察抓送清河看守所。为逼迫她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警察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张淑珍睡觉,用电棍电,揪头发往墙上撞,并惨无人道地往她肛门里注射不明有毒药物,导致张淑珍剧烈腹痛,肚子胀得比怀孕妇女的肚子还大。警察用种种酷刑逼张淑珍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与地址,她一言不发。

知情人说,后来张淑珍被非法判一年零六个月劳教。在被送往团河劳教所的途中,张淑珍剧烈腹痛,后团河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让家属接走。2002年10月9日晚7时,张淑珍被送往海淀医院,当日晚9时离开人世。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中学一员工证实了张淑珍的死亡时间。

退休中学教师吴垚被毒打致死

57岁的原北医附中退休英语教师吴垚和老伴杨占明都是法轮功学员。见过吴垚的人对她的印象是,1.70米的个头、190斤的体重,堂堂的相貌,威严而又亲切。修炼法轮功之前,吴垚的身体非常不好,几乎瘫在床上,修炼法轮大法使她重新走上了讲台,成为一名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

2002年9月10日教师节那天,夫妻俩在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后被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

2003年6月11日吴垚被非法送往劳教所,2003年6月22日家属被告知吴垚已去世,据称是“猝死”。

刚被捕时,吴垚曾以绝食的方式来抗议无理抓捕行径。看守所利用监室里的犯人集体强行给她灌食,那些犯人凶狠地掐脸、撬嘴、掐乳房、阴部……11天后吴垚停止了绝食,之后被调号(调换牢房),调号时还戴着镣铐,不是走过去的,是被拖抬过去的。

看守所曾两次把吴垚送往劳教所,但都因身体原因被劳教所拒收。没办法,市公安局说准备放人,但条件是写个“保证书”放弃修炼,被吴垚拒绝。

吴垚最后一次被送往劳教所时,在调遣处因抵制警察的非法要求、命令和指使,遭到了毒打。警察们用肘部猛击她的腰部,使她痛得站不起来……就这样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十天后吴垚含冤而死。

东城区法轮功女学员李玉玲遭酷刑折磨致死

李玉玲,女,北京东城区法轮功学员。李玉玲生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副局级干部的丈夫,在国外留学的儿子。2003年6月25日,李玉玲被东城区警察绑架,遭酷刑折磨逼供,2003年7月4日凌晨5时,含冤而死。

2003年6月25日下午三点多,李玉玲离开住地,带着几十份法轮功真相资料与光盘,在散发的途中被东城区警察绑架到东直门派出所,后又被转移到和平宾馆。警察逼她说出资料来源、资料点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李玉玲拒绝回答,警察对她大打出手,24小时严刑逼供。面对严刑拷打,李玉玲毫不畏惧,九天里她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始终一言不发,没吐漏一个字。警察们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对她用尽了各种非人折磨。2003年7月4日凌晨5时,李玉玲含冤而死。

当家属接到死亡通知去隆福寺医院时,看到李玉玲遗体左脸及耳朵又肿又紫,身体侧面的肋骨也是一片片红紫,而其他部位警察不让家属看,还威胁家属“不准拍照、不准摄像、不准动尸体”,说这是“上级”规定。

当家属提出质疑:1、脸上及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2、身体不好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治疗?3、如果不吃不喝为什么不采取措施、不通知家属,人死了才告诉?

家属义正辞严,要求警察对李玉玲的死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对提出的质疑有一个明确的答复,警察无言以对,却无理要求家属在丧葬处理时范围越小越好。

李玉玲被迫害致死后,公安企图强迫李玉玲的丈夫签署死亡通知,并接受公安安排的尸检,以图掩盖酷刑折磨李玉玲致死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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