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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游行涉违人团法//内政部秋后算账 要台湾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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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林毅璋/台北报导〕台湾社日前举办向马政府抗议的八三○大游行,但该社前天接到内政部来函,检附民众的陈情、检举信件,质疑台湾社违反人民团体法,内政部并要求台湾社10日内提出说明,对此,台湾社秘书长罗致政质疑内政部搞秋后算账。

有人检举 社团办游行疑触法

罗致政表示,八三○大游行,是合法申请的游行,并经警方核准,台湾社也是登记有案的社团,内政部要台湾社说明是否违反人团法,如有违反,主管机关可撤销社团登记的许可,这项动作,对才刚结束向马政府呛声的台湾社而言,显然有警告意味。

内政部相关官员则解释说,宪法本赋予人民集会结社的自由,若台湾社都依相关规定申请,并得到警方允准,其实看不出有什么违反法令之处,但既然接到检举,内政部还是会依相关程序请台湾社提出说明。

据了解,内政部检附民众的陈情信中,提到台湾社违反人团法,并附上人团法相关条文,指登记为社会团体的台湾社,只能限定举办“以推展文化、学术、医疗、卫生、宗教、慈善、体育、联谊、社会服务或其他以公益为目的”的活动。

限期答复 台湾社指白色恐怖

罗致政表示,为何台湾社不能举办向政府示威或抗议活动?内政部接到民众的陈情信,第一关应该就处理掉,为何要函请台湾社答复?这有秋后算账的嫌疑,也是搞白色恐怖。

罗致政指出,内政部是基于什么理由说台湾社违法?他从没听说过有社团接到这种官方要求限期答复的公文,“太夸张了”。

他反问,红衫军倒扁时,也有社团人士参与,当时政府有行文社团说参与倒扁活动违法吗?是不是以后社团要办示威活动,都要先经内政部同意?人民的集会结社自由,怎可如此被扭曲?

内政部则指出,这是头一遭有民众检举社会团体从事政治活动,在程序上会先请台湾社说明,再看社团章程与活动间的合理性。

官员认为,过去有许多社团举办过游行,台湾社被处罚的概率很低。就内政部而言,只要警方准了,游行过程未违法,就不会剥夺人民集会结社的权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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