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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遗赠税率降至10% 遗产免税额1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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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报导】(大纪元记者文昌蓉综合报导)立法院昨日三读通过“遗产和赠与税法修正案”,将现行的遗赠税率由最高50%,调降为10%单一税率;至于提高免税额的部分,由现行的700万元提高为1200万,赠与税免税额调高至220 万。

赶在休会前夕,立法院三读通过重要的“遗产和赠与税法修正案”,尽管外界质疑是“劫贫济富”条款的修正案,民进党也坚持反对,但在国民党的人数优势下,最后仍旧通过政院版条文。

现行条文规定,遗产净额在新台币60万元以下者课征2%遗产税,60万元至150万元课征4%,最高为超过1亿元课税50%;赠与税率部分,赠与净额在新台币60万元以下者课征4%赠与税,60万元至170万元课征6%,最高为超过4,500万元课税50%。修正条文将现行遗赠税率由最高边际税率50%,皆调降至10%单一税率。

遗产税免税额方面,从现有700万调高为1,200万。人民每年赠与的免税额度,也从每年100万元,提高到220万元。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抨击,马政府一方面减税另一方面又举债,财政恐将难以负荷,这是为富人打拼而不是为百姓努力的政府。不过,国民党团副书记长杨琼璎则说,调降遗赠税亦已经是探讨10多年的议题,如今终于获得通过,希望有钱人可以真的做到根留台湾。

财政部日前表示,遗赠税调降,可使中小额财富者免于遗产税负担。依每年遗赠税收约200亿元,若税率调降至10%,税收损失估计约为160亿元。

以四口之家为例,被继承人死亡遗有配偶及两位成年子女,除免税额1,200万元外,尚有配偶扣除额445万元、子女扣除额90万元及丧葬费扣除额111万元。因此,遗产总额在1,846万元(即1,200万元、445万元、90万元、111万元合计)以下部分,无遗产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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