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异议人士袁显臣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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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3日讯】民生观察获悉,黑龙江鸡西市异议人士,一直替当地民众维权的袁显臣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一审今天在鸡西市中级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袁显臣在庭上称此前被关押期间,遭到以殴打等方式的刑讯逼供,而警方从袁显臣家中搜走的并未公开的文章草稿也成了袁显臣的罪证。

袁显臣的辩护律师李方平和黎雄兵今天到庭参加了诉讼。据李方平律师和袁显臣的家人向我们介绍,今天上午九点钟左右,袁显臣的妻子张女士等人到庭准备参加旁听时,被法院告之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不公开审理。李方平律师等随即进行了交涉,指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直未按涉及国家机密办理。相关方面在商讨后,接受了律师方的意见,九点半开庭时改为公开审理,袁显臣的妻子、姐姐及袁显臣帮助过的当地矿工七、八人参加了旁听。今天上午的庭审到十一点半休庭,下午一点半重新开庭,下午三点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刚开庭时,袁显臣还被戴着戒具,经律师交涉解除。庭审过程中,检方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袁显臣进行了指控:

1、2005年袁显臣于北京上访期间,撰写了《实现民主宪政挽救中国》一文。袁显臣在文中提出要废除”独裁体制”,并向全国人大和访民发送,妄图颠覆国家政权。

2、接受境外大纪元等媒体采访,发布煽动言论。

3、接受境外维权抗暴热线潘晴寄送的五千人民币的汇款。接受中国联盟邓太清二千元的汇款,购买照相机用于拍摄签名名单,该签名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政治权利公约》。

4、写了二十多篇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这些文章是从袁显臣家中搜走的并未公开的文章草稿。

针对以上检方指控,辩护律师认为,袁显臣的文章等属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范畴,属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袁显臣接受潘晴的汇款,用于了家庭生活用途,并未用到其它方面,不存在与境外敌对组织勾结,因此不存在刑法规定的加重条款。辩护律师因此认为,袁显臣不构成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辩护律师还认为,袁显臣案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袁显臣是2008年5月24日在北京被抓的,直到5月29
日才被刑拘。袁显臣被抓时,抓捕者没出示相关证件。在这期间的五天里袁显臣也不知道自己被关在何处,是什么机关抓的他。

袁显臣说,他后来才知道那五天他被关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在该看守所内,他遭到三番五次逼供,曾被人用手铐砸头,鼻子也被打出血。被押回鸡西市看守所后,刑讯逼供有所减轻,但仍存在。

袁显臣的妻子张女士说,法庭今天不让袁显臣做最后陈述,虽经律师抗告仍无效。袁显臣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表示自己无罪。此前警方指控袁显臣帮助民众维权的内容这次在起诉书中取消了。

1998年,袁显臣和妻子以鸡西市滴道区东兴办事处街道的名义,成立了东兴法律服务所,袁显臣任主任。袁显臣自此正式开始为当地的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也开始了他的十年为民维权工作,并逐渐成为一位民主人士。在多年的维权工作中,袁显臣代理的大多是各弱势群体的案子,如拆迁户、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农民工等等。袁显臣不仅代理老百姓的案子,他还敢跟当局较真,别人不敢代理的案子他敢代理。法院一审已判的案子二审时他往往能翻过来,让法官很没面子。

袁显臣曾和发动“不要奥运要人权”的黑龙江维权人士杨春林进行过联系,并联络矿工及失地农民签名支持“不要奥运要人权”的活动。2008年5月28日,袁显臣在北京被黑龙江警方抓回当地,6月30日,袁显臣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1-12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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