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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港商投资新疆 遭银行伪制贷款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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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罗添斌/台北报导〕到中国投资地雷重重,台籍港商陈德霖昨控诉,他在新疆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却遭当地农民银行伪制假贷款四千万人民币(约台币一.九亿 ),金额都遭银行人员挪为他用,他的六千万人民币(约台币二.九亿 )资产也因此遭法院扣押。陈德霖气愤地说,中方连骗带抢,无恶不作,奉劝台湾人千万不要投资在新疆及中国,否则难保血本无归。

伪制贷款1.9亿 全遭挪用

陈德霖在新疆的资产遭法院扣押后,一路告到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并在2003年获得平反,但新疆法院却迟不执行,大笔投资至今都未归还。

陈德霖为澎湖出生的台湾人,早在一九五五年就到香港发展,累积不少家业,并在友人协助下,到中国投资,一九九三年起他看好新疆的开发前景,投下大笔资金,不料却因此遭到重创。

高龄七十的陈德霖说,一九九三年期间,他以香港荣利公司代表人的身份,与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洽谈合资项目,成立“新疆港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后在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业分行开户。但这却是噩梦的开始,巴州农行竟私自在港鑫公司的银行账户外,另外再开了五个账户,并伪造一笔高达四千万人民币的贷款,款项全遭挪用,其中供农行人员吃喝玩乐的支出金额就高达二五五万人民币。

他说,港鑫公司发现巴州农行这笔伪造贷款后,即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但法院却以伪造的贷款文件做为有效凭据,一九九七年8月,新疆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更以公告及裁定方式,强行将港鑫公司六千余万人民币资产,执行给巴州农行,甚至将港鑫公司的财务账册交给巴州农行保管。陈德霖自此失望地离开中国,至今不愿跨进中国一步,一切都交给律师处理。

陈德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让他获得平反,但案子交还给新疆高院后,却拖了六年,去年6月公司资产还遭变卖,新疆高院去年9月间执行,原以为一切都可结束,还他一个公道,不料高院却以该公司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片面中止执行,让他一切希望都化为乌有。

陈德霖说,他曾在去年12月上书胡锦涛,希望他主持公道,并严惩不肖银行行员及地方法院人员,但都没有下文,令他相当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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