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大法官:律见录音、录影 违宪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23日讯】(据民视新闻报导) 羁押禁见的被告在跟律师会面时,监所到底能不能录音录影呢?在陈水扁第一次被羁押时,律师郑文龙就曾呼吁修法,前台北县政府县长室主任麦安怀,涉及图利罪被羁押时也声请释宪,23日大法官做出解释,认为律见时录音录影确实违宪,必须从5月1日起失效。

从2008年11月12日,陈前总统第一次被羁押禁见后,每次律师会面30分钟,全程都有监所人员录音录影,也让郑文龙大表不满,认为诉讼权已经被严重干预,结果现在,大法官释宪结果出炉,也认为羁押法中的录音录影规定,确实违宪。

包含现行的羁押法第23条第3项,跟第28条,羁押禁见的被告,律见时遭录音录影,还有所得资讯,可作为侦查审判的证据,这些全都违宪,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失效,换句话说,未来监所人员只能在律见时从旁监看,而不应该刻意听闻。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