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宗教人士谈大陆信仰现况

中共治管下 人民缺信仰自由空间

【大纪元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关式明香港报道)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就过去中共统治60年大陆的宗教情况,举办了探讨有关中国宗教是否自由发展的研讨会,与会演讲嘉宾指出,无神论中共控制人民信仰自由的空间,中共专政政权不单用意识形态来管治人民,更进行思想上的管治。中共提出的宗教政策,表面上像宽松了些,实际上比之前更严苛。

主讲嘉宾有对国内宗教现况熟悉的陈剑光博士,以及圣神研究中心的林瑞琪博士。在过去30年,大陆的宗教界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会一直受到中共当局严峻的打压。陈剑光表示,中国是一个专政的国家,不单执政党用意识形态来管治人民,更进行思想上的管治。

中共压榨人民信仰自由

他指出:“一切有神论的宗教,都被沦为次等的意识形态,所有的学校只见证进化论和科学,所有的学校都是这样的教学。中国是没有宗教自由,宗教自由是由中国政府赋予人民的。对于中共,宗教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他续说,宗教自由权在西方的概念,是由神赋予人的;对于中共政府来说,是政权赋予人民的,给多少得由它来决定。

陈剑光分析,自1982年至今,中共的宗教政策表面上好像有所宽松,但实质上没有改变,“79年后,中国重新有宗教政策,说人民可以有某种程度的私人自由空间,(中共)政府依法管治宗教服务,它们只会用手里的法则去解释法律,去管治宗教,因为中国的司法系统不是独立的,司法的解释权和立法权,不在法律的基础上。”什么是合法的宗教和非法的宗教,都是政府的决定,包括邪教法等。权力始终在政府手里,按照它认为需要的去做。“而做的过程中,经过的所谓‘法律’程序,只是一个工具;即所有宗教团体和民间团体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这个政权,因此政府会去资助这些团体,去实践现行的社会政策。”

陈剑光更指出,中国的宗教政策有对外对内之分,外籍人士有不同的规章,宗教上,港澳人士是被当作外籍人士看待的,“这是与基本法相矛盾的,很多的政策不是按条文去解释,不是由律师专家去解释,而是按政策去解释。”

认可利用宗教进行统战

在政策执行方面,陈剑光表示是视乎当地干部决定的,“全国的干部都有立法权,从中央政府下至省县干部等。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待遇。执行情况亦各施各法,我曾经看过市的4个县,它们都有不同的宗教政策;不同部门又会有不同的解释,这是中国政策的特色:执行上杂乱无章。”他说,有些情况是因应政治上需求而出现,包括任何的宗教,如有利用价值都会被利用和承认。

林瑞琪在会上则剖析了中共在法律层面上的不足,“这个连省市的执委都是这样做的。1978年,中国共产党想改变宗教,取消了‘消灭’政策,它利用宗教去拉拢宗教。”他举出例子,“在1980年中国政府争取办奥运时,政府突然向台湾宣示友好,于是利用政府承认的佛教团体,向台湾佛教徒发出回归祖国书,去作统战宣传。”他指出,历年的政治事件,中共政府都有求于宗教,它需要这样去实践政治所需。它在收买和利用宗教。

林瑞琪指出,1959年之后,民众的宗教活动,都成了国家指导的项目。令人感到荒谬的是,中共忘记了其本身是一个无神论政权,一个没有宗教信念,甚至反对宗教信念的政权,然而它却决定了宗教人士表达信仰的方式,以至信仰的内容。

新瓶旧酒续严管信众

林瑞琪还指出,1994年,当时中共政府提出了相关政策,有人说是优惠宗教界,表面上是宽松了些,但细看之下,中共很狡猾,它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利用街道办事处去管理宗教人士,那就更便捷,亦省了资源去管宗教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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