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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追诉时效 吸金通缉犯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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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庆川/台北报导〕前监察院长陈履安等人成立“富裕国际创业投资基金”违法吸金1亿6千万元西进中国投资一案,负责行销的台湾善美得公司负责人高健智案发后潜逃中国,上月底返台被捕,不过,检方经查发现已逾追诉时效,昨天处分不起诉。

此吸金案当时喧腾一时,检调发动侦查后,将陈履安及负责行销的台湾善美得负责人高健智、副总经理苏光智列为被告,但高在检调侦办此案前,已飞往中国上海,并滞留当地不归。因陈、苏2人出庭时认罪,检方在95年1月间处分2人缓起诉,至于高因屡传未到,检察官对他发布通缉。

高健智在今年11月17日上午搭机入境时被查出通缉犯身份,据悉,他当时态度从容,立即找来律师陪同赴北检应讯。

不过,此案也发生一个小插曲,北检当时仅依侦讯他涉及的2件小诈欺案,未针对此吸金案侦讯,也因此,日前再度传讯他到案。

检察官张书华经精算后发现,高涉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75条中的违法吸金罪,高是在91年1至11月间吸金,追诉时效5年,加上又被通缉,也因此,追诉时效再加4分之1,成了6年3个月,因为此案从94年4月18日开始侦查,95年1月2日侦查终结,而追诉时效从91年11月起算,扣除侦查时间,其追诉权时效已在今年11月17日完成,也因此只能不起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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