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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工作吗? 请附良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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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文锽、洪素卿/综合报导〕台湾登载个人刑事纪录资料的“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俗称良民证 ),原本是为办理移民、签证检附的证明文件,近年来因台湾民众应征工作需要、申请件数大增,台南市警局统计,平均每个月申请件数超过九百件,俨然成为求职的必备文件!

若未针对特定人士 难认定就业歧视

市警局外事课表示,只要犯行经法院判决确定,就会在“良民证”上留下相关纪录,但如果不起诉,或是少年犯,则不会留下纪录。

台湾法令规范保全、计程车等行业从业人员,不得有刑案纪录,因此雇主在聘雇人员时,可向刑事单位调阅相关资料;除此之外,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范下,雇主并没有权利取得新进员工背景资料,因此包括银行业,以及部分需涉及敏感业务者,雇主大都透过征信社等私下管道,检核新进人员背景。

最近几年,劳动市场供需失衡,加上派遣行业兴起,不少业者在应征员工时,要求附上“良民证”,作为筛选依据,在口耳相传下,甚至连应征清洁员、看护,业者都会要求检附证明,让不少应征者相当错愕,心里犯嘀咕。

由于申请“良民证”应征工作民众,大多数都是经济弱势族群,而每份“良民证”规费高达二百五十元,市警局将建请降低费用,减低申请者负担。

申请者多经济弱势 警建请调降规费

对于越来越多民间企业在聘雇人员时,要求检附“良民证”,劳委会表示,以求职者是否有前科做为聘用参考依据之一,并没有就业歧视的问题,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业者裁罚,只能道德劝说。除非业者针对特定对象要求良民证,例如只针对中高龄或是特定省籍,才会构成就业歧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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