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窃取联邦银行65万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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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紫吟编译报导) 阳光海岸一名妇女在联邦银行工作期间, 窃取了近65万澳元, 2月2日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据澳广消息, 布里斯班地方法院法官瑞利(Julie Ryrie)2日作出宣判,判处这名39岁的妇女顿蒂尔 (Lisa Rose Twidale)有期徒刑七年, 服刑满28个月之后方可申请假释。法官形容顿蒂尔的罪行漫长且复杂化。

检察官里汉(Michael Lehane)向法院表示, 育有两个孩子的顿蒂尔于1998年至2007年在阳光海岸联邦银行工作期间, 窃取了银行的钱, 而其罪行是在顿蒂尔的丈夫告诉银行后才遭曝光。

顿蒂尔在为一名顾客转账一笔超过38万的账目时, 为自己制造了假的信贷额度。 顿蒂尔的律师寇特尼(Steve Courtney)表示, 顿蒂尔是将该笔钱用于她的家庭开支、帮助其丈夫的生意, 并在与丈夫激烈分手后支付他7万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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