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妇十年受迫害经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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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成都法轮功学员张盛荣现年70岁,测绘队退休干部,因坚持信仰不断遭当地中共人员迫害。以下是张盛荣十年来遭迫害的记录。

1999年到2001年,被反复非法关押留置

1999年7.20日张盛荣到省委讲法轮功真相,被警察强行拖上车绑架到奥林匹克广场。

1999年10月26日,张盛荣与多名同修在家中集体学法,被警察非法抄家,抢走若干法轮功书籍及讲法带,还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画像,炼功带,爱华双卡录音机。

1999年10月27日机投镇派出所强加以“非法集会”的罪名,把张盛荣拘留15天,她的儿子陶渊被留置在派出所两天后,被非法拘留了15天。

1999年11月12日张盛荣和陶渊向机投派出所副所长王政要回被抢的法轮功书,他不给,还问,家里还有吗?已经把录音机砸了,烧了,卖了。当时曾永明所长在场。

从1999年12月起,把他们劫持到“拘留班”,遇到公安的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就把他们送到成都九如村拘留所,拘留期满后,又把他们送回“拘留班”。这样反复不断,已达7次之多,半年之久,他们没有被允许回过一次家。

2000年2月28日,机投派出所再次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莫须有的罪名,把张盛荣拘留15天。被一同拘留的同修有刘贞海,陶渊。从拘留所出来又被非法关在“拘留班”。

2000年2、3月间,张盛荣被非法关在“拘留班”,其86岁的高龄的老母病危,张盛荣拿着电报要求回家看望,不但不批,却又将张盛荣非法送到拘留所。

2000年4月16号,刘贞海,陶渊和张盛荣一起从机投镇的“拘留班”跑出来,到北京上访。从16日到19日,警察出动五路人马共计60多人,花了十多万元,在北京信访办门口截住三人,将他们铐上带走。姓刘的副镇长邪恶地说:不看你张盛荣年纪大,把你丢到河里。

2000年4月26日,机投派出所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莫须有的罪名,把张盛荣、刘贞海、陶渊拘留15天。

2000年5月25日,机投派出所再次把张盛荣、刘贞海、陶渊非法拘留15天。从拘留所出来又被非法关在“拘留班”。 在“拘留班”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准集体学法、炼功,不准回家。直到2000年8月2日,张盛荣、陶渊、刘贞海才被放回家。

2001年1月18日24时许,晋阳派出所七、八个人警察闯进张盛荣家,副所长韩洪全说,我们是政府行为,若是年轻人早就拉了,到派出所说几句。可是一去就被非法留置。2001年1月19日,晋阳派出所把张盛荣非法拘留15天。后被送九茹村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3月3日,晋阳派出所把张盛荣非法拘留15天。3月底,晋阳派出所将张盛荣非法遣送回娘家荣昌县,但当地派出所不接收,2001年4月3日,被非法遣送云南元谋县。

2001年12月26日12点,张盛荣正在家做饭,晋阳街办前书记李伯华、晋阳派出所曾凤鸣警察等一行6人闯入张盛荣家门口,曾凤鸣说要去“学习”。张盛荣的双肩关节几乎被拖得脱臼,双手臂拖得瘀血,被强行绑架到武侯区金花洗脑班。

被关押在武侯区金花洗脑班三年三个月

2001年12月26日至2005年3月21日,张盛荣被长期非法关押在武侯区金花洗脑班。历时三年另三个月。
有一次警察王晋平借酒发疯,到监室威胁说:你们以后谁也不准说正法口诀。

有一次王晋平还跑到张盛荣床上坐下,骚扰。

有一次,张盛荣去看望反迫害绝食的同修郑友梅,又被关禁闭,大小便都是解在盆里。

被跟踪迫害情况:

从2005年10月份开始,武侯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就派人并联合晋阳公安派出所人员对张盛荣实施长期监控,总是派人长期跟踪,张盛荣到哪,他们就跟到哪,监控张盛荣的行踪,长期值班跟踪张盛荣的主要有三个人,他们轮流换班监控。先后有周欣(音)的、姓杨的、姓唐的。他们一天分两班,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一班,从下午3点到晚上9点一班。

2005年12月16日,晋阳街道综合治理办主任龚道权,郑维芳等趁张盛荣外出,到家中强行抄走《明慧周刊》5本。17日,胡伟才(东苑小区保管员)跟踪告密,当天龚道权带来三人到张盛荣家中进行骚扰。18日,郑维芳等六人到家骚扰。

2006年10月1日,大法弟子陶渊被迫离家出走。之后,四、五个人又到家骚扰张盛荣,轮番轰炸,探听陶渊的下落。以后,对张盛荣进行跟踪,限制外出,并派人监视,最多时被四个人跟踪监视,白天两个,晚上两个,轮流换班。有时是守在小区门口,有时甚至守到单元门口。还时常到家门口来喊,一天好几次;有时打电话,查看在不在家。有时黄芳,宋红英,袁海燕也来。

2006年10月3日 ,张部长、黄芳、宋红英将张盛荣家的电话来电显示抄走,黄芳威胁要电话监控。张部长说:不告诉就用公安手段,一切费用你们付。郑维芳天天到张盛荣家骚扰。

2006年10月4日,武侯区杨晓钢、晋阳办刘军、物管等九人来家骚扰。

2006年10月9日,武侯区杨晓钢、晋阳办黄某某(书记)、晋阳武装部张部长等人来家骚扰。

2006年10月10日,郑维芳到家骚扰。张盛荣唱法轮大法好的歌曲,她说,气死了。从此再没来家骚扰。
2007年1月开始,参与跟踪、监视张盛荣的有周义(音)、周钦。

2007年2月3日,张盛荣去晋阳派出所,要求看望儿子陶渊,副所长邓星强说不能见。

2007年2月17日,张盛荣去晋阳办,龚道权见了,赶紧退回办公室,指使王蓓兰、老凡找三轮车,三人(综治办袁、门卫陈、周钦)强行推、搡张盛荣上车,当时把张盛荣折腾的尿失禁。等到龚道权下班,三人(袁、陈、周)挡住张盛荣不让对话。回家后,整个胸腹疼痛,不能下蹲,蹲下就爬不起来。睡觉不能翻身,上台阶都难。

2007年5月11日,张盛荣去晋阳派出所,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陶渊,所长罗刚推卸责任说:不是他们抓的。
2007年9月,张盛荣收到一封从广元监狱寄来的“入监通知书”,才知道陶渊已被武侯法院非法判刑。
2009年3月27日,张盛荣接到广元监狱电话,称陶渊颈椎错位,急需手术抢救,让张盛荣签字。

2009年4月13日上午9点,两位律师去张盛荣家,很快就来了很多街道综治办人员,在小区的楼下监视他们。张盛荣开门请程律师他们进去,监视张盛荣的综治办人员马上把门关起来不让他们进去。当程律师要拨打110时,综治办的熊国冰和李伟杰就开始对程律师拳打脚踢,将程律师打伤,阻拦他报警,并将他往楼下拽,把两位律师赶出小区。律师遭殴打致伤一事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等媒体都对此进行了采访报导,众多网络媒体积极跟进追踪报导。

现今,张盛荣现年已七十,而且孤身一人(亲人都在外地),其引以为豪的儿子陶渊,如今在狱中病情恶化。这种监控可能给她带来的身心痛苦和压力无法想像。希望善良的人们予以关注并能伸出援手,要求晋阳综治办立即停止作恶和犯罪。

附件:
2009年4月14日,张盛荣聘请的两位律师详细了了解了张被晋阳综治办跟踪、监视的情况,并做了《律师讯问笔录》。后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张盛荣就对她长期跟踪、监视的责任人和参与者向成都市检察院、武侯区检察院等相关机构提起了控告。

以下是控告信内容:

对周欣(音)、唐某、杨某、郑维芳、龚道权、邓星强、徐琳、李含荣、黄芳、宋洪英等人滥用职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控告

控告人(被害人):张盛荣,女,汉族,1940年生,住成都市武侯区红运花园东苑8号楼3单元A座。

被控告人1(犯罪嫌疑人):周欣(音),男,30多岁,络腮胡,偏瘦,穿综合执法的深色制服;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2(犯罪嫌疑人):唐某,男,约30岁,高大,有1.7米多高,戴眼镜,穿综合执法的深色制服;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3(犯罪嫌疑人):杨某,男,约30岁,有1.7米多高,较瘦,穿综合执法的深色制服;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4(犯罪嫌疑人):郑维芳,女,约40岁,1.62米左右,中等偏胖点,现为武侯区街道办事处和谐办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5(犯罪嫌疑人):龚道权,男,40多岁,约1.62米,武侯区街道办事处和谐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被控告人6(犯罪嫌疑人):邓星强,男,约35岁,1.65米左右,偏瘦,武侯区公安分局晋阳派出所副所长。
被控告人7(犯罪嫌疑人):徐琳,女,约35岁,高约1.67米,晋阳派出所警察。
被控告人8(犯罪嫌疑人):李含荣,男,约35岁,高约1.68米,社区办主任。
被控告人9(犯罪嫌疑人):黄芳,女,约1.6米,社区办副主任。
被控告人10(犯罪嫌疑人):宋洪英,女,1.7米左右,约40多岁,社区工作人员。

涉嫌犯罪的事实:

一、涉嫌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

从2005年10月份开始,武侯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就派人并联合晋阳公安派出所人员对我实施长期监控,总是派人长期跟着我,我到哪,他们就跟到哪,监控我的行踪,长期值班跟踪我的主要有三个人,他们轮流换班监控。先后有周欣(音)的、姓杨的、姓唐的。他们一天分两班,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一班,从下午3点到晚上9点一班。

他们平时就坐在小区门口(小区只有一个出口)等着,只要我一出小区就跟踪,我到哪值班人员就跟踪到哪,我在外面多久就跟多久。我问他们为什么跟我,他们说是街道和社区安排的。他们都穿街道发的综合执法的深蓝色制服,戴大盖帽。

目前值班监控我的是周欣和姓杨的。我多次对他们的非法跟踪提出抗议,但他们不理不睬,我行我素。特别是那个姓唐的最恶劣,前几年我儿子陶渊到刑满回家找到了工作,他就尾随到工作单位,和那单位说陶渊是炼功的,使他失去工作,生活陷于困境。这些跟踪我的人都是郑维芳、龚道权安排的。因为他们长期追逐我,骚扰我的正常生活,对我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极大损害,我抗议后仍不停止。

我儿子陶渊被判刑入狱,就我一人在家,经常想外出和朋友谈谈心,我的邻居,朋友都知道我被监控、跟踪,很多都怕事不愿和我接触,我已年仅70岁,使我的生活很孤独。有一次,强行拉我上三轮车,我不上,三轮车开车师傅也不敢拉我,把我整出个小便失禁,现在蹲下和站起以及睡觉翻身困难。
通过咨询律师和学习刑法,我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397条,构成滥用职权罪,最高检察院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长期对我的非法监控,是晋阳街道办事处行政派出机构有计划有组织的,因为我没有违法的行为,而晋阳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都没有监控我、限制我人身自由的法定职权。这种非法行为持续这么长的时间,并且还在持续,在周围社区和全社会甚至国际都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应该是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二、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郑维芬经常不请自来到我家里来,我表示不欢迎,请她出去,她拒绝出去,硬赖着不走,每次来是都带几个人一同来。龚道权也偶然来,不欢迎他来也硬是进家,带有六七个人。

2009年4月12日晚约8时,我请律师为儿子陶渊办理保外就医等法律事务来家拿户口本复印件,晋阳派出所副所长邓星强强行闯入我的家中,我告诉他我请的两位律师来家里谈委托法律的事,我请他出去。他不仅拒不出去,反而要在我家中查律师的证件,查完后还要摘抄登记,律师不同意就强夺过去登记,非常蛮横。

4月13日律师来接我到广元监狱去办理申请陶渊保外就医的事,综合执法办的好几个人拦在外面不让他们进,我开门说这是我请的律师,他们不理,强行把我的铁门关上,不让我出去也不让铁门外的律师进来,我的手差点被铁门夹住,夹住估计手指骨就会断,太危险了。下午快两点律师陪我去广元监狱,郑维芳和徐琳硬要“陪”我去,一直“陪”到14日下午六时我回到家中。回家时我要她俩回去不要来我家,她们硬是要进我的家,自己坐在房间里不走,我请他们走,就是不走,一共坐了三四十分钟才走。
居委会的主任李含荣、副主任黄芳和工作人员宋洪英也经常强行进入我家,请他们出去,均遭拒绝,欺负我是老人。

我国的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以上人员非法多次闯入我的住宅,我强烈要求他们退出拒绝退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把我家当成一个公共场所或他自己的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邓星强和徐琳身为警察,属于司法人员,明知这样做是违法犯罪行为,仍藐视法律,更是令人气愤。

以上人员肆无忌惮长期涉嫌对我实施犯罪,而且都是行政人员,滥用权利,公然破坏国家法治和制造社会的不稳定,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长期受到他们的非法侵害,苦不堪言,请求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立即制止上述人员的犯罪行为,并依法予以追究其犯罪责任,希望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告诉我。
谢谢!

此致
控告人(被害人):张盛荣
2009年4月15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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