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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冲击大 杨秋兴吁谨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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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21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宗教团体法”草案,引发宗教团体反弹,联名在媒体刊登广告。高雄县长杨秋兴今天声援,吁立法应谨慎周延,维护宗教信仰自由及宗教团体健全发展。

杨秋兴表示,他一向重视宗教信仰自由与保障,内政部提出“宗教团体法”草案,他支持早日完成立法,以落实宗教信仰自由,但其中部分争议性规范,希望内政部及立法院再深思,以充分维护宗教信仰自由与权益。

“宗教团体法”草案规定,将纳骨塔并入殡葬业管理条例、未加入宗教法人要列册管理、诵经法会捐助功德金、寺产政府监督及都市道场须经主管机关许可才能成立等规范,让宗教团体无法接受,联合在报上刊登广告,表达反对立场。

杨秋兴认为,台湾是法治国家,不反对制订“宗教团体法”,但台湾一直都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如“宗教团体法”已压缩宗教界的自由空间,则值得商榷。

他指出,寺庙建塔纳骨,早在唐朝就存在。唐宪宗迎佛骨入京建塔供奉,被韩愈批评,这就是有名的“谏迎佛骨表”。可见寺庙与纳骨塔的渊源已有千年的历史。佛曰众生平等,塔可纳佛骨,当然也可纳平民之骨,这才符合佛教的文化与宗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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