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在中:朝野博弈小产权

刘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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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启眼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恐怕只有大陆才有小产权房屋,这也可算作中国特色之一。通常所说的小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它只是百姓在社会实践中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而已。站在民众立场,比较务实的说法是“乡镇产权房”,理论上该由当地乡镇颁发房屋产权证。那些主张小产权就是“无产权”的专家学者,倒是顽固站在中央集权立场上的胡说八道。皆因小产权绕过了拍卖土地过程,高层未能从中捞到什么实惠,而以安置房名义修建小产权出售时,由于先天不足的劣势,又不如商品房攫取暴利多,故而他们硬说小产权“无产权”,大有惩罚前者以儆效尤之意,并随时准备对地价秋后算账,将已经失去的土地“红利”捞回来。因为,在他们看来,土地只是高层盘中餐,岂能让他人染指?

正因小产权是大陆超高房价的理性回归,避开了高价土地和高价商品房两张血盆大口,比较起同等质量的商品房来,售价大约只占三分之一。这对生活压力很大、长期经济拮据的普通百姓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自然而然就会趋之若鹜屡禁不止了。百姓的想法很简单,与其一辈子当“合法”房奴,不如早当“非法”房主。管它有产权无产权,钥匙在手就是产权!管它合法违法,遮风挡雨就合法!只要是自己买来自己住,尽可一百个放心。收入有限而又不愿离开城市的退休老人,选购城郊结合部的小产权养老实为上策。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在“2009年上海论坛”上说:大陆住宅总量约有186亿平方米,内中66 亿平方米属于小产权,所占比例超过三分之一。高达66亿平方米的小产权住宅,几乎可覆盖一个中小国家的全部国土了,都是一砖一瓦慢慢修建起来的,可不是幼稚园玩积木游戏啊!假如说它“违法”,众多职能部门难道都是聋子、瞎子?由于小产权的土地来得十分便宜,纵然房价比较公正,再扣除地方官员的红包,开发商仍然有利可图,普通老百姓也能承受。唯一“吃亏”的是掌握着国土资源的大鳄们——侵犯了朝廷权贵的既得利益,便是小产权永难正名的原因。

在号称移民城的深圳,目前有半数住宅属小产权。有些20多层的电梯公寓,物管、绿化、水电气、光纤、宽带……一样不缺,性质还属小产权。有些地方,如深圳龙岗,小产权与均价万元以上的商品房只隔一条公路遥遥相对,显得并不寒碜,却只须三分之一的银两,便有同等水平的享受,何乐而不买?唯物论者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小产权在当今中国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是对政府导演高房价、片面提升GDP浮夸风的反叛,也是各级权贵博弈分赃的产物,绝非什么普通百姓“知法犯法”。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人花中国政府印发的钞票买自己的房,能犯哪条王法?如果一定要说犯法的话,只能证明那个“法”本身有问题。在不少城郊地区,小产权已形成产供销一条龙,虽不能公开上市,变通交易方兴未艾。

老实说,较之政府出面徒有虚名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小产权更具可操作性。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某些地区的试行过程中,往往没有成为无房户的保障,反而为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或改建别墅赚钱、或摇号弄虚作假、或被关系户转卖牟利,毫无存在现实价值。如郑州规划局将划拨的经适房土地改建成别墅大赚其钱,当副局长逯军接受采访时,居然说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名言,引得舆论一片哗然!逯军无意间将党群利害冲突公诸于众,可入选09年大实话语录集;但此人祸从口出,业已停职,可能会丢乌纱帽。

从本质分析,御用学者虚张声势恫吓百姓,鼓噪小产权“不合法”,是想将社会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引入高价房漩涡,便于继续讹诈百姓腰包,延缓房产泡沫破裂时间。但人所共知,目前大陆小产权房屋建设已呈现规模化趋势,并不是由村长那一级心血来潮随意修建的简易窝棚,恰恰相反,多数是在推进城乡一休化解决农村居民点的过程中,经由县、镇、乡合理布局规划之后,再让有资证的开发商承包建成的,假安置房之名,行商品房之实。由于划拨土地不要钱,征用土地价位只有拍卖土地的百分之一、二(如成都拍卖土地动辄几百万/亩,征地补偿才两三万/亩)掌权的地方官员寻租空间极大,上山打鸟,见者有份,地方诸侯当然要和朝廷周旋到底了。由于地方政府硬要从土地买卖中分一杯羹,大打政策“擦边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小产权越禁越多。

顺便指出,最近国土资源部说我国土地出让价只占商品房价格23%的说辞,分明是在忽悠老百姓,广州市的数字是 60%。小产权纵有“违规”使用土地的后遗症,自会有啃过骨头的地方诸侯擦屁股,与我居民何涉?正如超生游击队的黑人黑户,开始时会在升学就业方面受到歧视,总不至于坑杀;人口普查一来,黑人就漂白了。总有一天,小产权会有合法出生证。

当然,由因小产权牵一发而动全身,确系一个烫手山芋,解决起来也不会立竿见影。记得上半年中央曾表态今后不准再建小产权,但要“保护已购者的利益”;话音未落,小产权应声而涨,马上又祭出“不受法律保护”杀手锏“灭火”。再如,深圳市人大准备让小产权逐步合法化,中央级的“大人”立刻制止。那么,究竟该如何处置小产权问题呢?拿不出好办法的中央明确推说“不出政策”,概由各地酌情处理。这种举棋不定,左右为难的窘态,明显是想把烫手山芋扔给下届政府。说到底,大陆小产权并非单纯的官民较量,而是大官小官嘶咬、“朝廷”“藩镇”博弈。好听点,神仙打仗百姓遭秧;难听点,分赃不匀,惊扰了老百姓的美梦。百姓无职无权,坐山观虎斗,欣赏饱狗饿狗争抢骨头,也不失为一种消遣。“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小产权的业主们,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以维稳为前提的政府,不可能向几百万、上千万业主动手。

只要翻开近代史,就知道中共政权诞生于暴力革命,大陆教科书上通行的说法是“先烈们用鲜血染红了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所以,大陆伪宪法明文规定土地“国有”,国有就是党有,党有就是官有。一党专政是腐败根源,土地官有是腐败温床。而现实中的当今社会,名义上叫社会主义,其实只是打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封建王朝。周天子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土就是朕的禁脔,任何人动不得,动了就“不合法”;但天子却忘记了这句话的下半段:“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地方诸侯则认为,封建封建,在封给老子的地盘上“本大爷说了算”,尝鲜土地膏腴,小官也有份。

西汉初期的晁错在向汉景帝上书的“削藩策”里直言:“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这一位学贯儒法、知识渊博、深受器重的重臣,不久即在藩镇和政敌讨伐声中被腰斩于长安东市。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晁错的教训应该是御用学者的前车之鉴。官与民,刺刀下的“和谐”不能掩盖地下烈火;官与官,朝野之间的斗争亦有愈演愈烈之势。

──转自《自由圣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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