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外侨商台湾美食研习班

华府华侨文教服务中心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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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讯】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将于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举办“2009年海外侨商台湾美食研习班(B)班”课程,欢迎有意者踊跃报名参加。

本次研习班系委由国立高雄餐旅学院举办,目的在协助海外侨营餐饮业从业人员、有意从事餐饮业者,或参与侨社服务有相关需求者,研习各式台湾美食之宴客菜肴、素食、小吃及美味点心等,以提升侨商烹饪专业技能及运用台湾美食增进经营实力,并藉由研习课程向海外介绍台湾美食的风情与魅力,推广台湾美食文化。

本次除规划烹饪实作及成果发表等相关专业课程外,并安排企业参访及文化知性之旅等,课程兼具深度与广度;另学员来自全球各地,可藉心得分享及经验交流,拓展合作商机及建立人脉资源网路。

实际研习课程合计11天,研习地点在国立高雄餐旅学院,研习期间学员之学杂费及部分餐费(侨委会安排之6餐餐费)、企业参访及文化知性之旅交通费由侨委会负担。

至于往返机票、返台后自行由机场往返研习及解散地点之交通费、膳宿费及其他个人费用,则由学员自行负担,若有住宿需求,由承办单位国立高雄餐旅学院协助代订高雄福华大饭店,二人房每人每晚NT$1,050(约35美元);单人房每晚NT$2,100(约70美元),皆不含早餐,并自行负担住房期间所发生之其他加值服务费用(如电话费、洗衣费等)。

研习所需个人费用(如书本等)均自行支付,另实作制服(必须购置)由学员付费,委由承办单位国立高雄餐旅学院统一采购,实作制服(含上衣、围裙及帽子)每套新台币800元(约25美元)。

报名者须年满25岁以上、65岁(含)以下,通晓中文,身体状况良好者,近两年内未曾参加过侨委会办理之经贸研习班者优先。

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员(含关系企业连锁店)仅限一人报名参加;报名人员经核录后,于报到时,侨委会将委托承办单位代收全程参加保证金新台币3,000元(约100美元),于全程参加研习课程结束后无息发还,并由侨委会颁给结业证书。

但研习期间请假时数累计达课程总时数五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课者,除有正当理由且经侨委会同意者外,保证金不予发还,并缴交国库,欢迎侨营餐饮业者踊跃报名参加。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16日,详细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可迳至侨委会网站(http://www.ocac.gov.tw/华侨经贸投资/侨商研习园地/国内开班讯息)下载,或于上班时间(周二至周日上午10时至下午6时)电洽华府华侨文教服务中心陈先生,电话:(301) 869-8585 ext. 11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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