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文芳非霍英東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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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 十一姨洪國華与前夫霍文芳离婚贍養費爭訟中,上訴庭判詞揭露霍文芳并非富商霍英東的親生儿子,只是出生証明登記上父子關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富豪家族的子女如并非親生,將來的遺產分配權利會有所影響,須証明自己被視同親生儿女看待,才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申請分配遺產。

霍文芳日前上訴要求推翻家事法庭判他要支付五百万元贍養費給前妻十一姨洪國華的判決,但上訴駁回兼須支付訟費。上訴庭判詞透露霍文芳生父身分不詳,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只是在其出生証明中登記上父子關系。

關系疏离

執業律師謝連忠指出,出生紙上的父子關系只是一項聲稱,并非代表親生父子關系,而富豪家庭的子女屬于親生与否,最大影響是他們一旦分家產時所享有的權利,因為按遺產法例,若事先未立遺囑,去世者親生子女單憑血緣關系,已經有權分家產,但并非親生的子女,則須提出証据証明他們被去世者視同親生子女,才有權申請分產,其權利亦可能受親生子女質疑。

霍文芳為霍英東庶室馮堅妮所生,他在訴訟中透露与霍英東的父子關系實情,亦強調与霍英東的關系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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