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繼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月3日上午宣判會之后,昨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又將戰斗聲勢拉到了順德市,上午,在順德市陳村鎮召開了3000人參加的公開宣判大會,會上對一批犯罪分子進行了公開宣判,故意殺人犯麥文輝、梁照輝,搶劫犯黃德才、傅明祥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殺發妻棄尸水井】
故意殺人犯麥文輝,男,1961年8月生,廣東省順德市人,高中文化程度。麥文輝因与一四川籍女子陳某英認識并非法同居,其妻梁某勸阻無效与麥經常吵架,兩人關系惡化。
2000年3月30日晚11時許,麥文輝与梁某發生爭吵,次日凌晨2時許,二人發生爭執,麥文輝拿起梳妝台上的一把扳手向梁的頭部猛砸,致梁昏迷不醒,麥認為難以搶救,遂再次持扳手朝梁的頭部猛擊數下直至其死亡,然后將梁的尸体連同扳手等物一起投入家中的水井里。
2000年10月13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麥文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劫錢殺死摩托仔】
搶劫犯黃德財,男,1975年4月生,重慶市江津市人,小學文化程度。同案搶劫犯傅明祥,男,1974年12月生,重慶市江津市人,小學文化程度。
黃德財、傅明祥于2000年4月12日到廣東省順德市陳村鎮找工作未果,密謀搶劫摩托車搭客司机的款物。第二天晚上8時許,兩人攜帶水果刀和繩子,以租乘摩托車為名將駕駛一輛摩托車的被害人梁某騙到選定的陳村鎮某村。黃、傅分別持水果刀、磚頭致梁受傷,又用繩子套在梁的頸部并各抓一端猛勒致梁死亡。兩人從梁身上搜劫得人民幣58元,駕駛梁的摩托車逃离現場。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13日以搶劫罪判處黃德財、傅明祥死刑。
【菜刀砍死原女友】
故意殺人犯梁照輝,男,1974年7月生,廣東省順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
2000年5月15日晚8時許,梁照輝因被害人胡某拒絕其恢复戀愛關系,而怀恨在心,并攜帶一把菜刀竄到順德市胡的住宅附近守候。10多分鐘后,發現被害人胡某行至巷口附近時,即追上胡持菜刀猛砍其頭、背、肢体等多處,至胡當場死亡。隨后,梁照輝又自傷數刀,然后棄刀逃离現場。
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0年10月27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梁照輝死刑。
摘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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