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1月5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軍故意殺人案等5起刑事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李軍、吳華偉、李建發、楊秀禮、宁發容、趙長生、丁喜山等7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結束后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被告人李亞生、徐春表、黃光明、羅興芝等分別被判處死緩、有期徒刑12年、6年等。這些死刑犯分別犯故意殺人、搶劫、詐騙、投毒等罪。(曾 昶)
摘自南國早報
相關文章
【大紀元訊】1月5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軍故意殺人案等5起刑事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李軍、吳華偉、李建發、楊秀禮、宁發容、趙長生、丁喜山等7人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結束后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被告人李亞生、徐春表、黃光明、羅興芝等分別被判處死緩、有期徒刑12年、6年等。這些死刑犯分別犯故意殺人、搶劫、詐騙、投毒等罪。(曾 昶)
摘自南國早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