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戶籍与中國的賤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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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4日訊】劉青在《中國之春》第1-2合刊發表文章,標題是《戶籍与中國的賤民制》: 中共掌握中國政權之后,中國人只要爬出娘胎,就被戶籍制度分成了三种人:吃商品糧的城里人,吃原糧的鄉下人,沒有戶口糧油供給的所謂”黑人”。沒有戶口的”黑人”需要另外撰文討論,所以本文只簡單講講農村戶籍。

我在農村插隊八年,目睹知青為返回城市,稱得上不擇手段無所不用,而且決無猶豫、壓力和顧慮。有女知青相互把風守門,輪流以肉体与干部交易,以換取工作或是上學的机會。有男知青裝瘋喝洗腳水,甚至自殘或者搞出各种疾病,為的是可以病退回城。至于拍馬溜須拉關系,送錢送禮買捷徑,乃至豎攪橫賴搞得神鬼不宁,則是絕大多數知青都會几手的雕虫小技。說到底如此不顧臉面尊嚴,為的無非是逃脫農村戶籍重回城市作人。

中共掌握中國政權之后,中國人只要爬出娘胎,就被戶籍制度分成了三种人:吃商品糧的城里人,吃原糧的鄉下人,沒有戶口糧油供給的所謂”黑人”。沒有戶口的”黑人”需要另外撰文討論,所以本文只簡單講講農村戶籍。

世界上另一個古老國家印度,有一种廣為世界非議的不公正制度,是按照姓氏和血緣將人分為三六九等的賤民制度。与中國不同的是,印度的賤民制度是歷史的遺跡,是利用神話衍繹出來的階級壓迫。而中國將人民固定為城鄉貴賤的等級制,則是中共執掌政權后的統治創舉。戶籍作為一种人口登記和管理手段,在中共統治之前早已存在中國,類似的人口登記管理在世界一些國家也有,但這些登記管理不限制城鄉居所和工農身份的自由變動。中共的創舉在于,戶籍不再是單純的登記管理手段,而成為生死難逾的權益等級。這里必須提到和反諷可笑之處是,中共信誓旦旦的目標,卻要消滅一切階級不公。

改革開放之前戶籍制度的森嚴,對人身和權益的決定意義,可以說一生系于一張卡片。人生權利和際遇好坏大小有無,全憑戶籍卡片一言九鼎決定,人們只有乖乖的充當螺絲釘,党擰在那里就是那里。改革開放之后,由于階級斗爭不再是社會第一任務,糧油供給不再是賴以生存的食物的唯一渠道,工作也不再由政府統一控制和分配,戶籍對人生的決定作用也相對減弱一些。但是作為一种根深蒂固的制度,戶籍仍然將人划分三六九等,先天決定著城鄉民眾人生的命運好坏机會多寡。

工作上城鄉有政策性歧視選擇,如北京就明文規定,外來人口即農村到城里打工的人,即使售票員都不允許他們染指,實際限定在只能干尸体處理、糞便處理、建筑作業、化工行業等苦、臟、累、有毒、危險工作了。倘若進城打工的人一時幸運,自己辦起飲食等營生,北京還可以讓他們騰崗清退,轉給北京人承租經營。但是橫征暴斂民怨沸騰的亂收費亂攤派,農村卻是不受保護的災區,交不起的搶糧拆房拉牲口屢見不鮮。据說六十年代城里人享受的社會服務,已經高達每人每年數百元,卻無人知道國家財政花費在房屋、道路、交通、飲水、通訊和環境保護改善方面的錢,今天每個農村人口每年能分上几個錢。

農村人口要想進城居住,先要掏得出來沉甸甸的存款。北京上海乃至大大小小的城市,白紙黑字講明居住權身份轉換花錢買,少則一万多達十万能夠嚇死一般農民。否則想要買間北京東西城的商品房,也會遇到不許外地人購買的限制政策。當不成北京人,北京公共交通的月票不許買,居住用電多交一倍錢,甚至來信郵件居委會要額外再收手續費。

教育上的城鄉差別和歧視,使農村子女開始就落居惡劣不公的起跑點。農村學校极為簡陋匱乏,師資和其他條件都遠遠不如城市。但是農村子女升入城市高中大學,分數等方面的要求卻遠遠高過城市,從而剝奪了絕大多數農村子女的机會。到城市打工農民的年幼子女,想得到城市入學的机會,必須交城里人子女的五六倍費用,迫使工作惡劣收入低薄的父母,唯有放棄子女留守身邊在城市上學。

農民身份所受侵犯歧視最為嚴重惡劣的,是到城市打工連人身自由安全都缺乏保障,常常被遭受毫無道理的抓捕、收容和遣送。去年中共建政五十周年前,單單在北京一地,有上百万農村打工者被強制离開,或是遭到警察抓捕、收容、遣送。許多被收容遣送的農民,遭到粗暴虐待和強迫勞動,甚至被公安民政部門賣身為奴,深陷死亡危險或者肉体精神創傷累累。中國報紙報導的陝西潼關十九歲農村青年郭永利,就是到西安打工遭逢了如此惡夢。

賤民制度有兩個明顯特徵:在經濟、政治、人身方面有明顯的制度性的剝奪和欺凌,這种剝奪欺凌的原因僅僅由于出身成份。中共通過戶籍制度對農民的剝奪、歧視、欺凌,事實証明完整的具有上述這兩個特徵,是名副其實的當代賤民制度。老娘的戶籍決定著儿女命運的貴賤优劣,一旦不幸老娘是農村戶口,實際上就被歸入了賤民等級,無數的權益福利天生絕緣,剝奪凌辱卻如蛆附骨終生難以擺脫。這是中共最為不公和嚴重的人權侵犯,十億農民僅僅因為農村戶籍,各种現實的權益和人生的机會就慘遭剝奪,并且倍受歧視和欺凌。所以要爭取中國的人權發展建立,鏟除戶籍制度對人身成份的強制、對權益和机會的侵犯剝奪,是必須首先正視并致力解決的課題。

(原載《中國人權》http://www.hri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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