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3日訊】前台灣北區郵政總局木柵郵局第7支局長王一玫,誤信刮刮樂集團的騙術,連續挪用公款達800余万,王事后深感悔意主動自首。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結,審酌王自首、犯后已歸還所有款項,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机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
据雅虎中文网報道,王一玫現被遭郵政總局停職,犯后變賣私人股票、向友人借錢方式,歸還所有詐取的金錢,開庭時也多次向法官表達悔意。
判決指出,王一玫所工作的第7支局是1人郵局,89年7月間,她接獲「歐新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寄送的刮刮樂彩券及刊登得獎號碼的廣告宣傳單,因好奇心驅使而刮開彩券,竟信以為刮中2獎,獲得50万的獎金,在与刮刮樂集團連續后,依据其指示,先將自己存款19万5000元匯入對方。
不料,刮刮樂集團誑稱若以50万獎金參加美國刮刮樂比賽,將可獲得更高額的獎金,王因已無現金,前后制作虛假的匯款資料19筆、詐取郵局存款849万元,再將取得的匯款轉給刮刮樂集團,隔日深覺有异,才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自首。
王一玫庭訊時坦承涉案,法官認為,王雖触犯刑度在7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机會詐取財物罪,但審酌其為一時貪念犯罪,經過此次的教訓應該知道警惕,依据自首可以減輕其刑,判刑2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