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是到了認真反省自己的時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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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日本各种傳媒惊悉,我國政府已与日本政府就如何處理日本侵華期間日軍遺棄在我國的化學武器一事達成了協議,同意就地在我國處理這些遺留化學武器。据日本NHK電視台以及讀賣新聞等的報道,關于處理場所的選定問題,我國政府起初是希望搬回日本處理,而日本則持“因炮彈腐蝕相當嚴重,考慮到運回日本時的危險,我們希望在化學武器的所在國處理。中國方面應該理解這一點”的立場。

究竟達成了什麼內容的協議,我國官方以及傳播媒介似乎很少提及。人民日報海外版也只是在第四版的右下角報道說,日方已保証不對中國的環境造成污染。可是日本目前并沒有掌握可以徹底處理化學武器、不讓它對環境造成危害方面的技術。在日本國內的湖里、海里也發現有被遺棄的化學武器,現在已開始腐化和向外漏泄,還有過日本人受其危害的報道。至于要使含有砒霜的炮彈完全無毒化的技術日方也承認現在并不存在,處理方法的開發在現階段也只不過是一個“課題”而已。

將這些當年日軍丟棄的化學武器運回日本處理也許會給极少部分日本人造成不便,也許會對日本的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也許會因此給日本添了“麻煩”,但不能因此就可以放在中國處理,就可以繼續危害我們和我們子孫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可以污染我們的環境。況且這不是一般工厂生產的普通的有害化學產品,而是日本五十多前用來殘酷屠殺我們同胞的鐵的罪証。

日本國內至今仍有包括決定日本國家政策的國會議員、國家領導人在內的相當一批勢力,一直認為日本當年發動的是“正義戰爭”,對日本侵華期間以及二戰時在亞洲各國犯下的滔天罪行更是矢口否認。如果這次真的就在我國境內處理這些化學武器,過若干年後,就很難保証日方不會用歪曲南京大屠殺一樣的手法來對此進行歪曲,很難保証日方不會用對“從軍慰安婦”(*1)一事的口气說:“是中國自愿同意在中國處理的,日本政府并沒有干預”、“中國不是因此從日本得到了很多好處嗎?”、“如果中國沒有責任,為什麼會同意埋在中國?”、“如果沒有得到好處,怎麼會同意在中國處理那些化學武器?世上會有這种沒有得到好處,也會做宁可讓自己國民吃虧,讓自己國土遭殃的蠢事的政府嗎?難道不是中國人自己編出來的神話嗎?”

而且,如果將那些殺人的化學武器(*2)全部在中國處理的話,當年日軍大量使用就是在當時也被禁止的化學武器殘殺中國人的事實就無法讓大多數日本國民知道,更不用說喚起大多數日本人的關心。

對于我們的政府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放棄了當初的“搬回日本處理”的立場,轉而接受日方的要求我們無從知曉,我們只是想知道、想弄個明白:用來殺中國人的化學武器五十多年前殺了中國人,怎麼還能讓它們繼續留在中華的土地上,繼續污染中華的大地?怎麼還能讓它們繼續危害中國人和他們的子孫?

誰制作的,理所當然地就應該讓誰搬回他自己的家。

由于我方對“日軍遺留化學武器處理”的交涉极少報道,對有關這一協定達成的經緯以及協定的具体內容也就無法得知,不知道在接受日方“在中國國內處理”這一要求前,是否已經對我國環境和住民健康及生命等將會造成什么樣的影響進行了什么樣的調查,不知道是否已經征得了人大以及中國人民的同意,更不知道是否征求了化學武器處理地的居民的意見、是否征得了他們的同意。但愿這回不會是出于“寬宏大量”、“中日友好”,更不會是象當年那樣不征得中國人民的同意,便主動大方地放棄了巨額戰爭賠償一樣地作出了“可在我國處理”的決定。因為我們至今也無法忘記就是在大放“不要賠償”的豪言之時,我們的國民卻還在忍飢受凍,還在賣儿賣女,還在逃荒要飯,還在眼睜睜地餓死、凍死!

有時會情不自地嘆起气來:如果我們的政府對自己的國民也象對老外那樣“寬宏大量”,如果我們的政府對自己的國民也象日本政府、也象美國政府那樣對待自己的國民,飛机、火車出事時,發生地震、水火災時,不是只報道有多少老外遇難,不是只報道我們如何如何及時讓老外脫离險境,而是首先報道自己的國人的安否;如果在自己的國門前不要只怀疑自己的國民患了沾花惹草“病”,不要只強行抽自己國民的血,那么哪怕國家再窮,不愿當中國人而主動拋棄中國國籍的國人是不是要少許多?是不是宁可在外當二等公民,忍生吞气受他人驅使,在他人手下干活,過寄人篱下生活的國人也要少許多?

“有陽光的地方,就有中國人”,很多國人都很自豪地這樣說,可我卻一直引以為恥。因為我一直弄不明白:為什么美國人、日本人、法國人、德國人不象中國人那樣,會有那么多的人背棄自己的祖國、不愿當中國人,會有那么多的國人宁可在外寄人篱下也不愿回自己的祖國。五十多年前的德國、日本是一片廢墟,他們的生活水平根本無法和現在的北京、上海、廣東、福建等地相比。ddd
著名作家、企業家邱永漢曾說過:日本人的背後有日本政府撐腰,而中國人卻事事都得靠自己…悲哀呵,身為炎黃的子孫!ddd
有人說,日本人是很會用賄賂打通關節的。這回究竟是什么原因不敢亂下結論,但日本人在求人時确實是很有一套。除賄賂外,其“真誠”的態度、恰到好處的恭維、周到的服務、殷勤的伺候、無可挑剔的禮貌、動人的說詞都會打動素以“寬宏大量”自豪的中國人。

可是,如果是有求于它時,任你下跪作揖,任你喊破了天,哭裂了地,也是無濟于事。甲午戰爭,才打了不到一年的仗,且戰場又不是在日本,而是在朝鮮和中國,許多當地的平民百姓被殺被打,旅順的大屠殺就更不用說了。可一旦戰胜,那個要价要得凶啊!
不僅要你陪相當日本好几年財政收入的銀子,還要你的地!(除朝鮮、台灣外,本還要割讓遼東半島,因俄、法、德三大列強的干涉,才得以幸免。)如果限期不答應,還威脅要繼續打你、還要繼續揍你!還揚言要把你的首都也給鏟平!

甲午戰敗(*3),人家是要錢又要地。而我們中國人呢,一百多年來過過一天的好日子麼?從爺爺的爺爺輩起、漂洋過海、給人當牛作馬。好不容易在五十多年前撈了個慘胜,卻又馬上來個打腫臉裝胖子,不要錢也不要地。

死了那麼多人、受了那麼多的屈辱!

那不是一年、二年,而是五十年的歲月!說是要以德報怨,体現中華民族寬宏大量的美德!可就在當時,有多少自己的老百姓賣儿賣女、餓死凍死於街頭?即使如此,事到如今,又有几個人記得你的“德”?念著你的“恩”?你的國人人家照樣還是看不起!你的好心,人家并沒有理會。人家連房子也不想租給你嘛。僅管你說你是什么友好的使者!可是,我們中國人一旦對付起自己人來卻又是那麼凶狠。從大人物秦檜到吳三桂再到老蔣,再到一些得了那么一兩次乒乓球冠軍的小人物!把自己人打倒後的那种狂喜、那副得意洋洋的樣子几百年來似乎一點也沒變過。羞恥啊!卻還有不少國人去為此辯護、去指責自己人的不是。還要為他叫屈、還要為他鳴不平!

連官方的傳媒不也說“只要他為人類和平作出了貢獻,也是華夏子孫的驕傲”嗎?可人家連中國人都不愿當了,我心里能生得出那份“驕傲”來嗎?可對自己的人呢?直到現在,連踏入自己國家的大門,都要被戴上愛滋病的嫌疑。而老外卻可以暢通無阻!好象這個國家是全世界所有人的國家,唯獨不是我們中國人的國家。“華人与狗不得入內”的牌子還居然從以前的公園挂到了國家的大門口——海關來了!可這回卻是自己挂上去的。怨不得他人的。(雖很多人說,現在不檢查了,可并沒有取消只查中國人的這項歧視國人的規定,更不用說將這樣的“取消”通知或決定見諸党報、電視了,當初決定檢查的規定可是上了党報頭版的。)

國內發生災害時(正好去年云南也發生過地震),公安部設過專門查詢電話?党報登過死亡者名單?登的都是如何保証老外生命安全、如何讓老外准時返回國、以及有多少老外死亡、他們及時得到了保險金等等…。連賠償金都是自己國民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中國人生時不能隨便生、活時又要受人欺、死時命還不如人家值錢。當自己的親人被凶殘的侵略軍殺害、當自己親人的家園被野蠻的侵略軍燒毀的遺族們,以及當年被強迫充當“慰安婦”、身心受盡摧殘的老人們站起來憤怒控訴日本人當年犯下的滔天罪行,要求日本賠償以討還公道時,不僅得不到官方的支援和鼓勵,反倒一直被潑冷水,甚至被粗暴干涉。民間的索賠、慰安婦的喊怨、抗議日本侵占釣魚島、譴責日本軍國主義的活動不是遭壓制、驅散,就是當事人被監禁。甚至來日本控訴當年日軍罪行,要求賠償的來日護照申請也橫遭刁難。

反觀日本,五十年來日本政府每年都要從國家預算中撥出巨款,付給那些當年殺過、奴役過中國人、朝鮮人、菲律賓人、新加坡人、馬來西亞人、印尼人、越南人、緬甸人、荷蘭人、澳大利亞人、美國人等等的“元軍人”及其家屬。還美名為“恩給”!

有人說:從上世紀的硫球歸屬的交涉、到甲午戰爭、到袁世凱21條的簽訂、到抗戰胜利、再到現在,几乎所有涉及重大事件的交涉和談判,均是日方取得胜利或占了實質性便宜,吃虧倒霉的只是我國和我國國民。其中甚至不乏因我方出于無知或個人私欲而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事例。

确實,當年甲午戰敗在日本馬關(今改名為下關)談判時,面對日方的凶狠要价,清政府以及中方首席談判代表李鴻章曾苦苦哀求日方考慮一下中國的實情和賠償能力,少要一點,卻被日本政府以及日方首席談判代表伊藤博文日相斷然拒絕。

好不容易盼到抗戰胜利,可日本一投降,國民政府領袖蔣介石的第一個講話竟是迫不及待地呼吁中國人民要對欺凌、奴役、屠殺中國人民長達數十年的日本施以“仁愛”,要“以德報怨”。

1972年中日建交時也主動放棄了對日索賠,并教育中國人民要和日本人民“世代友好”。當時的日相田中角榮對著曾飽受日本鐵蹄踐踏的中華大地,對著受盡日本欺辱的中國人民說了聲:“添了麻煩”,甚至連誰給誰添了麻煩之類的主、賓語都沒有時,我們卻說:“那是日語中最大限度的道歉用語了……”

而前任日皇裕仁至死也沒有向中國和亞洲各國人民道過歉。

從45年至今五十多年,我們一直教導自己的國民:“發動戰爭的是日本一小撮軍國主義分子,日本人民也因此受到了很大損失……”。可事實呢?日本自明治維新後,決定日本國家政策的國會議員以及政府領導人皆由日本國民通過選舉產生。日軍每占領中國或其他國家的一個地方、一座城市,日本都會舉國慶賀,同喊“万歲”。怎能說他們不代表日本大多數國民、只是一小撮軍國主義分子,怎能說自上個世紀以來對中國的不斷侵略只是這一小撮人干的呢?

恐怕大多數的國人都不知道(我也是來日本後才知道),戰后不久,血債累累的戰犯們便又被日本國民選為了國會議員,甚至肢解過我們、奴役過我們、踐踏過我們、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定為甲級戰犯嫌疑者居然還被推選當上了日本的首相。直到几年前,現日本天皇首次准備到我國訪問時,日本各界也都表示“決不能是‘謝罪訪問’”!

明明是日本人侵略了我們,明明是日本人發動了那場罪惡的戰爭,明明至今還供奉著那些殺人魔王們的忘靈,明明那些雙手沾滿中國人民鮮血的戰爭殺人犯至今仍逍遙法外,甚至還高居要職,明明還沒有真正向中國人民道歉,甚至還不時地為那場戰爭翻案,更不用說承認包括甲午戰爭在內的自上個世紀到1937年抗戰爆發為止的那段侵華史是“侵略”的了,可在我們的官方媒介,在我們的抗戰胜利紀念館里卻大書特書“中日不再戰”、“我們中日兩國人民經受了不幸的歷史,兩國間已發誓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之類的“醒世格言”!

這話難道是被侵略、被欺侮、被殘殺的受害者一方主動說的話嗎?要說,也只該是加害者們啊。而且很讓熱心、善良的國人沮喪的是,類似這樣的話,在日本似乎沒見哪家日本傳媒說過,也沒有見到有什么新聞媒介、要人也像我們一樣地日本國民說“日中是一衣帶水的友好鄰邦”。從在各种傳播媒介上見到的是:哪位哪位大臣參拜了靖國神社,哪位哪位國會議員說戰死的日本軍人是“英靈”,哪個哪個政党的國會議員們成立了“大家都來參拜靖國神社之會”,哪個哪個政党成立了“正确傳授歷史國會議員聯盟”,有几百名的國會議員參加了“終戰50周年國會議員聯盟”反對“不戰決議”,哪位哪位政界顯要,著名作家又在論証“東京審判(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的審判)是胜者強加于敗者的裁判,是与事實不符的不公正審判。而在日本的大街上見到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高呼“大東亞戰爭是正義的戰爭”的宣傳車和貼在牆壁上、電線杆上的類似標語。

前不久,NHK還把“甲午戰爭”(日本稱之為“日清戰爭”)編入標題為“堂堂日本史”的節目向日本全國播放。日本的教科書以及有關甲午戰爭的書大多都為其涂脂墨粉,在日本的一些縣,記載著甲午戰爭時日軍侵占朝鮮、侵略中國的“赫赫戰功”的“征清紀念碑”(碑名即為如此)至今仍在。當我們不要日本賠款,以“世代友好”,以“求大同存小异”來教育我們的人民,當我們開導我們的人民說那只是极少數右翼勢力和軍國主義分子制造的事端,只是极少數右翼勢力和軍國主義分子干扰了中日友好關系時,人家呢,卻一直否認那是一場侵略戰爭,不僅把“侵略”說成是“進出”,甚至把蹂躪、踐踏亞洲各國的戰爭犯罪美其名曰為“解放了亞洲各國、使亞洲各國獨立了”。政界要人,內閣成員絡繹不絕地參拜靖國神社,為東條英机之流的亡靈招魂,一些國會議員紛紛散布掩飾那場戰爭罪惡事實的奇談怪論,各地公然為戰犯樹碑立傳(*4)!

當我們說:簽訂《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中日兩國政府就釣魚島達成了“擱置爭議”的協議時,日方卻斬釘截鐵地回道:從未有過什么“擱置爭議”的協議,尖閣群島(即釣魚島)就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不存在什么爭議不爭議!在一次次地指責日本有人對中日關系造成了干扰和破坏,要求日方嚴守中日聯合聲明的同時,我們是否也應該好好總結一下歷史的教訓,好好地反省一下我們自己?例如,我們的一次次吃虧、受辱,与日本相比,是不是因為我們太大方,太善良?是不是因為我們缺乏象日本那樣一大批精通業務、富有經驗、又有愛國之心、能參与國家政策決定的實務型官員?是不是我們整体素質不如日本,急需提高?据我所知,日本諸如“大藏省”、“法務省”、“外務省”、“通產省”等決定國家政策的政府机關內的高級官吏均出自如東京大學法學部之類的一流大學的一流學科。為了使國家盡快富強、國民盡快過上幸福生活,為了使國家、國人不再蒙受損害和屈辱,我們是否應該通過我國各類高等院校有計划,有組織地連續不斷地培養一批又一批通曉國際事物、精通各种業務,熟知自己國家、自己民族歷史、富有愛國精神的“高級人材”?我們是否應該正确、全面地介紹我國的歷史,包括被异民族侵略、奴役的屈辱史,而不是只講我們多么了不起,只講我們取得了光輝的胜利?在講我們全民抗戰,全民族不屈不撓、奮勇抵抗,終于贏得了抗戰胜利的歷史時,是否也應該告訴我們的人民:抗戰八年,越抗、主動賣身投敵的漢奸就越多,光是充當侵略者鷹犬咬自己同胞的偽軍,到抗戰結束時竟達數百万這一民族的恥辱?在講張學良將軍率領東北將士們發動西安事變,要求一致對外,要求團結抗日時;在講我們的民族英雄楊靖宇烈士們可歌可泣的事跡時,是否應該提一下:曾有那么一些為分裂祖國,為建立偽滿政權不惜余力的民族敗類。如擔任偽“滿洲國總理”的鄭孝胥、張景惠之流,雖是來自其他省份的漢人,卻竭力鼓吹建立偽“滿洲國”,并主動將偽“滿洲國”的軍事、經濟、政治、外交等一切大權均交給日本;簽訂比袁世凱的21條還要苛刻的《日滿條約》;掠奪東北農民的土地交給從日本各地來的所謂“開拓團”們;對東北人民的一切反日、抗日言行殘酷鎮壓,心甘情愿地充當侵略者的打手、幫凶……

在為我們五千年延綿不斷的文化、為我們中華民族歷盡滄桑受盡磨難仍然屹立于世界東方而驕傲時,是否不應該把明明是异民族欺辱、奴役我們中華民族的歷史不僅不當成我們的屈辱,反倒用現在的觀點將其當成“祖國統一”來加以粉飾?是否不應該把那些殘殺大多數中國人、當時本是外族的鄶子手們當成自己的民族英雄來歌功頌德?因為即使現在已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但歷史就是歷史,屈辱就是屈辱。一個民族,一個國家,是否應該要有那么一點屈辱感才能不斷地告誡自己要奮發圖強?是否只有不忘過去,只有居安思危,才能不重蹈覆轍,歷史的悲劇才能不再重演?我們是否應該學得更聰明點,不再做“宁可自己受罪,也不讓他人吃虧”的“損己利人”之類的“善事”?。是否應該正視自己的弱點,真正徹底消除“對內狠、對外軟”、“外戰外行、內戰內行”的窩里斗“國民性”?我想,惟有如此才能使國人團結起來,使國人以做中國人為自豪,才能使國家民族立于不敗之地。
我們中國人,是到了該認真反省我們自己的時候了!

《小資料》

*1:日本多位政界要人在公開以及非公開的場合多次聲稱“‘從軍慰安婦’是一种‘商業行為’”、“那些慰安婦們難道沒有拿到錢?”、“日本政府并沒有參与,都是民間人士干的,當然談不上責任”等。為此韓國老婦人憤恨地喊道:“50多年前你們污辱了我的身体,今天你們還要污辱我的靈魂嗎?”

*2:据資料統計表明,日軍侵華期間丟棄在我國境內的毒气彈為200万發、化學劑約100万顆。僅日本政府1996年5月進行了調查的我國吉林省敦化市一地,估計就有70万發。(譯自COM的日文電子雜志《華聲和語》第120號)
*3:關于中國甲午戰敗後被迫簽訂的《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現摘譯日本方面的資料如下:一、中國承認朝鮮為完全無缺的獨立自主國。二、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澎湖列島。三、中國支付日本軍事賠償金庫平銀二億兩(約當時的三億日元)。四、以中國和歐洲各國間的條約為基礎,与日本締結日清通商航海條約以及有關陸路交通貿易協定。五、新向日本開放沙市、重慶、杭州作為開市港。六、承認日本擁有宜昌分厙旒湟約吧蝦7杭州間汽船航路權。七、承認日本有權在各開港地從事各种制造業、并給予日本有關內國運送稅、內地賦科金、征收金等方面的特殊待遇。八、條約批准後三個月內日本軍將撤回,同時作為誠實地履行條約的擔保日軍將占領威海衛。別約還規定威海衛擔保占領地的日本占領軍為一個旅團以下,中國政府每年須負擔75万日元的駐留軍費。(參考文獻:《日清戰爭》 藤村道生著)八万兩,歲出為七千九百三十五万兩,可見賠償金額之巨大。庫平銀:純銀575格令(grain)為一兩。

*4:每年有包括外國來的大批游客前去訪問的廣島和平公園里,有座祭奠被原子彈奪取生命的日本人的慰靈塔。上面刻有“請安息吧,因為不會再犯錯誤了”的名句。可就在离這個“和平公園”數百米的地方,有一座外國人很少知道的“護國神社”。是專門供奉該地區出身的日軍將士“英靈”的地方。去那儿參拜的人數比去和平公園的要多得多,每到正月元旦,那更是人山人海。這個神社所供奉的“英靈”是廣島師團的將士。廣島師團是一個就在8月15日戰敗前夕,在馬來西亞屠殺了數万名無抵抗民眾的師團。廣島的犧牲決不該忘記。可是,日本人在大肆宣傳原爆所造成的慘禍、指責美國的殘虐行為的同時、就在數百米之遙的“護國神社”、或在其它場所、對以前的帝國主義日本無批判地予以頌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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