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大學生箱尸案已破,嫌犯綽號「虐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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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 震惊台北市的「箱尸案」3日有重大突破,台北市警局昨日將綽號「虐犬」的嫌犯廖建慨約談到案。据中時電子報報道,坦承犯下林姓大學生箱尸案的廖健凱及幫忙清理善後的陳嘉偉,下午被台北地檢署以過失殺人的罪嫌起訴,但廖、陳二人各以十万元及三万元交保,廖嫌的叔叔已於稍早帶著十万元前往辦理交保。

* 重大突破:廖嫌坦承犯案

檢警專案小組昨天下午找到協助整理命案現場的關鍵証人綽號「小偉」陳姓男子,「小偉」在警方自白中坦承,他在廖嫌的央求下,協助處理案發現場的清理工作,檢警專案小組跟据「小偉」自白和「SM网站聊天室」的通聯紀錄,經過徹夜偵訊突破廖嫌心防坦承犯案,中午警方己將全案依殺人棄尸罪嫌移送,并且采集廖、陳二人的唾液DNA檢体送往刑事局進行比對。

檢警專案小組指出,涉及林姓大學生箱尸命案的廖姓男子(現年廿四歲,有竊盜前科),曾在某電腦公司任職工程師,目前失業中,案發當天,二月三日傍晚五點到七點,廖嫌利用向任職於淡水漁會陳姓友人借來的HINET撥接帳號上网,在「SM1069」网站聊天室,与死者林姓大學生聊天,二人相談甚歡下,相約於當晚七點四十五分,在台北車站「TTSTAION」旁見面。

檢警調查,廖嫌旋即將林姓大學生載往其位於重慶南路三段的租處,從事SM性虐待游戲,性虐待中途導致林姓大學生窒息死亡,經廖嫌急救無效下,將林姓大學生裝進家中黑色行李箱中,載運往羅斯福路六段一六六巷空地棄置。

廖嫌在案發第二天上午打電話告知綽號「小偉」的陳姓男子,自己在昨天下午弄死人的過程,并央求陳姓男子協助他丟棄凶案現場的床單和整理凌亂房間,「小偉」在警訊中自白,參与清理床單命案現場,但否認犯案。

廖嫌供稱,他患有憂郁症,蓄意回避警方的偵訊,但檢警掌握有小偉自白与廖嫌利用陳姓友人撥接帳號与被害人交談上网紀錄,檢警為進一步証明廖嫌涉案,上午己前往凶案現場廖嫌租住家中展開搜証,并采集其唾液DNA比對。

經過警方徹夜偵訊廖嫌坦承犯案,中午將全案正式移送,至於小偉涉案部份,他雖稱有不在場証明,但他涉嫌幫助毀尸和整理現場的部份明确,檢警不排除他涉案的可能性,全案為一人或二人共同犯案,專案人員正將廖嫌和小偉留置深入偵辦中。

* 縱使性行為意外事故 廖嫌難逃過失致死刑責

原本是兩廂情愿的性愛,結果卻導致其中一方死亡,有何刑責規范?法界人士指出,以目前廖姓及陳姓男子到案後的供詞判斷,林姓學生似死於類似「馬上風」之類的性行為意外,通常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不過,由於本案疑涉「SM」性虐待,則凶嫌就可能因應注意卻疏未注意,而触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由於死者尸体被裝置在旅行箱內後棄置路旁,另涉及刑法第二四七條的「侵害尸体罪」,條文規定「損坏、遺棄、污辱或盜取尸体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界人士指出,本案論罪關鍵在於死因是否系二者之間的性行為導致,以及兩人之間的性行為甚至性虐待,究竟出於死者自主意識,或是遭凶嫌以強暴脅迫方式完成。

他表示,若調查後發現死者与凶嫌性交并非出於自愿,且性行為的确与死因直接相關,則凶嫌就可能触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依法規定,因妨害性自主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目前根据檢警調查死者与凶嫌在案發前的聯系紀錄,似乎顯示雙方是在彼此同意的情況下從事性行為甚至「SM」等性虐待,此時要審究的就是死者當初「同意參与的程度」。

他表示,以往較為常見的「馬上風」等性行為意外事故,由於雙方均無法預期在正常的性愛過程中會發生意外,因此不會有刑責問題;不過若有性虐待情事,則因虐待本身具有危險程度,可能就牽涉到過失責任的問題,可依過失致死罪嫌予以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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