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而优則演是娛樂圈里的常事。近年來許多歌手出道后,又轉而征戰影視圈,比如黃格選、景崗山、戴嬈、謝雨欣、陳明、謝東、孫悅、楚童楚奇等等。說得好听點,是全方位發展,說的功利點,不管三七二十一,別管什么角色,先混個臉熟,打開知名度再說嘛。
不過,也不是每位歌手都有上鏡机會的,于是有人又想出另一招———混個耳熟,讓電視劇組采用自己專輯里的主打歌作主題曲。這招效果更直接,一部熱播的電視劇往往要賣給數十家甚至上百家電視台,一首歌隨著電視劇在全國各地大小城市播放,宣傳效果甚佳,有時甚至主題歌的知名度和口碑超過了其載体影視劇。于是乎圈子里常有歌手想盡辦法要把歌往制片人那里送。
一些歌手的簽約公司也干脆大包大攬,与電視劇組聯手,承包整個電視劇的音樂工作。比如旗下擁有孫楠、羅中旭 、高楓等歌手的星工厂將《不見不散 》中的音樂制作全部包下后,又包下了《永不瞑目》 的音樂制作。結果主題歌讓孫楠一下子躥紅,風頭甚至蓋過了被公認為當今頭號男歌手的劉歡,出場費也直線飆升。
近來電視劇主題歌确實捧紅了一大批歌手。《永不瞑目》捧紅了陸毅 ,也成就了孫楠;《將愛情進行到底》造就了謝雨欣;《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的主題歌讓人們認識了李小龍;《明星制造》讓金海心露了臉;《人間四月天》使重出江湖的林憶蓮找到了一點感覺……對此唱片公司与影視公司的態度是樂觀其成。電視劇播出時間的相對固定与完整為歌曲的推廣提供了方便,而唱片公司和知名歌手的介入不僅保証了主題曲的質量,也降低了劇組的制作成本。互利互惠的“雙贏”游戲誰不想玩?(木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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