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大拐賣兒童案今日公判:3死刑2死緩4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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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31日訊】中央電視台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一起特大拐賣兒童犯罪案件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參與拐賣兒童的69名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嚴懲,其中3人被判處死刑,2人被判處死緩,4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云南省富寧縣農民李會英、段玉芬、段申戀、秦祥如和廣西貴港市農民段森英等人,為非法獲利,於1990年8月至2000年7月間,先後單獨或互相伙同糾集他人,大肆進行拐賣兒童犯罪活動,分別53次拐賣61名兒童。其中李會英、段玉芬分別參與拐賣兒童17人﹔段森英、秦祥如分別參與拐賣兒童11人﹔段申戀參與拐賣兒童9人。此外,李會英、段申戀還分別參與拐賣婦女1人。由於受害兒童被多次轉手倒賣至外省,造成2名兒童病死他鄉,多人至今下落不明,致使解救工作無法進行,給被拐賣兒童及家庭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

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12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李會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段玉芬、段森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秦祥如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萬元﹔以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段申戀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萬元。同案其余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李會英、段玉芬、段森英等被告人提出上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5月19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李會英、段玉芬、段森英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核准了李會英、段玉芬、段森英死刑。今天上午,李會英、段玉芬、段森英已在云南文山被執行死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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